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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祭祀亡人(1 / 2)

["媚药自然是媚药,但是那时候的曼虫还是朱雀正在研究的未成品,也就让娄金狗难受了一阵,就着冷水祛了祛火再感染了一次风寒就过去了。但是两人的不对眼就此开始了。

娄金狗从那以后就常被朱雀“收拾”,偏偏每一次他都会狗改不了吃屎的顺手就接下朱雀给的东西,然后每一次都免不了吃苦头。

这一次,他也没能避开。娄金狗握着手里的东西,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对策,如果他能在手上套一层东西,他就不怕朱雀扔的东西了,随她扔什么玩意儿他都不虚了,就这样娄金狗为自己的聪明而欣喜了一瞬。

但是手里的东西已经货真价实的被他握住了,娄金狗认栽的摊开手,结果手里却是一枚由炽草淬炼的药丸。多少是一个在有娀活过的人,炽草独有的色泽和暖香他还是能够辨识的。

娄金狗看向一语不发的朱雀诧异了一下,没想过还真的有这么一天,他只是说了一句冷,朱雀就给了他炽草药丸。

冲着这个感动劲儿娄金狗水都没喝一口就把药丸干吞了,也不知是不是自我暗示,立马就感觉身体和心都暖了起来。

吃完药就贴到朱雀身边去了,嘴角带着傻里傻气的笑,看得人怪心疼的。

“朱雀,是这里吗?”

只见四周是一片荒野之地,杂草蔓生,只有一块不大不小的戈地滩上什么也没有。

“和主子说的差别不大,是这里了。”

朱雀仍然记得,在离开醉清风之前的那天晚上,主子让她回去的路上顺便去一趟蔓谷,帮她祭奠一个恩人。

且不说不走水路转走陆路以后要多花费多少时日,而且蔓谷一点也不顺便。

当然,朱雀是不会拒绝主子的请求的。蔓谷就是他们如今所在小镇地处的位置,她手里的曼虫也是在这里找到的,主子的恩人,也可以理解为她的恩人。

此外,蔓谷曾经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特别之处在于它在楚都与南越的接壤之处,在十几年前这块区域都是战地,也是申威将军和秦老将军秦关的交手之地。但自这两年两国联合对外,共同攻打有娀以来,蔓谷已经渐渐趋于平缓了。

创伤所留下的疤痕需要依靠岁月来抚平,战争留在百姓心中的畏惧也需要用时间来消磨殆尽。

娄金狗在路边随手择了一根树枝,一路走一路拂过身边的杂草,为身后的朱雀开路。

两人径直往戈地滩去,虽然已是严寒之际,但是枯败的野草仍然快要没去半个人身。两人站在戈地滩上,仿如回到了有娀的药谷中,只是苍翠之色变得枯黄而衰败。

娄金狗将树枝掰成两段,一截给了朱雀,“我找这边,你找对面吧!”说完便往身边的枯草丛中埋头开始寻找。

朱雀也着手开始找了起来,如果依着主子的形容,应该不难找。

按照寻常的丧葬也就是土葬来说,一个坟墓应当是不难找的,只要找到碑帖或者隆起的土丘就基本能确认了。

但是,两人在戈地滩上找了很久,晨雾都四散了之后,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平地上找到了曾经被扫墓过的痕迹。在黧黑的泥地上有几根短短的细柱条,掩藏在根深密杂的丛中毫不起眼。

“好凄凉。”

“呵,一抔黄土之下没有什么凄凉不凄凉。”

“话虽如此,可是我还是接受不了选择天葬的人。且不说这地方有没有秃鹫这种凶残之物,任其咬噬血肉的场面光是想想就恶心,还不如灰飞烟灭。”娄金狗虽然不惧生死也不怕虎口夺食,但是也不想要这种让人遍体生寒的丧葬之法。

“噢,那你可能不知道还有腹葬的说法,那可是真的食其血肉。”

“别,别说了,我还想吃午膳。”

朱雀便住了口,蹲下身在丛间拂了拂手,为祭祀腾了一片地儿出来。

“亡者坟前还是少说一些吧,虽然不知道主子祭奠的是哪位,我们都不该道其是非,无论生前还是,死后。”朱雀头也没转,手往身后的娄金狗那里一伸,“东西呢?”

娄金狗:“什么东西?”

朱雀前后脚换向移动转过身,抬眼望着他,“什么东西,当然是祭祀的东西。你不会以为我们就是路过晃两眼然后就走吧?”

……

等娄金狗把祭祀用的香烛纸钱净水备好已经是半个时辰以后了,而且不知道娄金狗从哪里还顺手摘了一束松叶文竹和排香来。

磕磕盼盼地扫完墓后两人往回走,一路走回小镇的街巷,来来往往的人虽然不算多,但比起两人出门的时候已经好了很多。按着路程推算的话两人回去后就正好可以用午膳了。

“早上这么冷,怎么中午又这么热啊。”娄金狗嘴里嘟囔着,忍住想扒衣服的冲动,他觉得体内的燥热不太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