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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鹰眼(二)(2 / 2)

姜辰盘膝静坐却无心修炼,他的思绪,渐渐上升到一个从未想象过的高度。

从头开始捋起,从他为何放弃纵横荒原的逍遥人生,一脚镗进这条深不见底的浑水说起。

那个送信的小子叫荆明,那日的天气也和今天这般的天高云舒,天上也飞过了一头浑身赤羽的红鹰。

他像个野人似的大喊大叫,试图冲过包围自己的人群。

“救命!!十二先生救命!!”

荆明的模样令他想起小时候的自己,他还不满三岁李道人就整天酗酒,并不近人情的把他一个人丢在明月镇逍遥客栈门前,然后就找不到人影了。那个善良的女人就把他从冰凉的地上抱起,抱到自己的客栈里,小心翼翼的替他洗梳、喂他进食。

她以为他还不会说话,但他已经学会了两个字,李道人教他的,叫做‘救命’!

他看着眼前那双温柔的眼睛,定定的喊道:“救命!”

那个酿的一手好酒的女人霎时便落下泪来,但他不懂那就是泪,只觉得晶莹剔透的很好玩的样子,便伸出小手去触碰她的脸颊,以及脸颊上的那滴泪。

从那之后,到他五岁之前,每天他都会出现在那里,出现在那个女人开的客栈门前。

她对他笑着说:“不到万不得已,男人决不能轻易对人喊‘救命’,只有懦夫才会那么做。”

他稚声回道:“可我只是个小孩啊。”

她忽然掐着他粉嘟嘟的脸颊,莫名的哀伤道:“可你终有一天,会变成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男人。”

回忆仿佛过去了很久,但在听到那声‘救命’之后,瞬间又回到了眼前。

他放下正要饮下的大碗美酒,一个纵身越过了所有人的头顶,然后一刀劈杀了四个追击在最前面的凶悍匪徒。

“这个人,”他指着那个浑身血迹斑斑但异常坚定的面孔,对着面前数十人的游骑兵说道:“我保下了!”

“吁-吁-”

匪首是个有见识的人物,认出眼前这个手持龙背大砍刀的汉子便是近些天,声名鹊起的‘拾荒人’!

何为‘拾荒人’呢?

重入荒原后,之前那个仅有一条大道直通魔域冬城的荒原莫名消失了,而一下变的四通八达起来,除了藏匿深处的豺狼虎豹,便是那些游牧为生的古老民族。

幅员辽阔的世界会让人的心跟着辽阔起来,他也不由自主向有人的地方走去。

一路之上,他遇到了很多人,善良的牧马牧羊人,邪恶的荒原悍匪,还有以‘长生天’为尊的白袍教徒。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人就有了高下、贵贱、尊卑之分。

而有了这些必要的因素,总会激发出一些异类。

他就是这样的异类。

他看不惯恃强凌弱,于是出刀;看不惯欺男霸女,于是出刀;看不惯匪盗猖獗,于是出刀!

本没想过要杀人,但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终于一时失手,灭杀了一个正在挥鞭奴役弱小的强人。

见血似乎永远都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事情,原始的罪过也从那一刻正式开启。越来越多弱小的流浪者找到他,誓死追随他,而他也不需做什么,只需再适当的时候,亮一下刀,杀几个人,如此而已。

一来二往,一个新鲜的词汇,‘拾荒人’,如风一般的传遍了整个荒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