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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1 / 3)

天枰权之,重一两有余,慈禧得以泄出内火,顿觉神清气爽,耳聪目明,因此而活,遂主张于洋人议和,签定了《辛丑条约》。

可以说如果当初慈禧没掏耳朵,她未必能保住性命再次返回京城,光绪皇帝也不会因为变法不成,积郁成疾,落得含恨而终的悲惨下场,谁又能想到,这小小一个挖耳朵勺,却是历史风云变幻和晚清末年丧权辱国的见证之物,难怪到后来李鸿章李大人感叹道:“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挖耳铜勺原非凡,请君莫作等闲观。”

玉飞燕至此才终于明白,原来司马灰说这么多,无非就是为了显得他这件破玩意儿价值不凡,足以顶得上自己送给Karaweik的那枚翡翠扳指,自己刚才那番深情厚意竟然全都打了水漂。真是明珠美玉,投于盲人,好心都被当成驴肝肺了。她越想越是生气,不由得柳眉倒竖:“你就这么看我不起?”

司马灰看玉飞燕被自己气得俏脸惨白,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心中难免有些恻然,就直言相告,劝她说你就收下吧,虽然跟你在古墓里见的宝物不能比,可蚂蚱蹦进油锅里,大小也算是个荤腥儿。另外你也别废心思拉拢我们入伙了,这么多年以来,从没有人从野人山巨型裂谷里边活着走出去。退一万步讲,即便咱们真能活着离开,我也只希望你履行先前的承诺,带Karaweik远走高飞,至于我们三个的事你就别管了。

原来司马灰和罗大海、阿脆三人,在遇到“柬埔寨食人水蛭”时,便都已仔细想过,就算自己三人侥幸捡条命离开野人山,也不打算逃往海外去了。因为到了那边一无所长,也无以为业,为了谋求生计,必定会受制于人,迟早还得跟玉飞燕去做盗墓的“晦子”。想想姜师爷和钻山甲等人的下场,可见“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们都是被东家以重金所雇,结果不明不白地死在了这片与世隔绝的原始丛林中。做这等把脑袋别到裤腰带里的勾当,谁也保不准哪天就走了背字,一头撞到“横死鬼”手里搭上性命。与其为了金钱去给那些财阀卖命,到最后死得像条狗一样,还不如就此越境回去,该挨枪子的挨枪子、该蹲土窑的蹲土窑,倒也落得一个精神爽利。

玉飞燕听罢司马灰之言,心头怒气虽有缓和,但恨意仍然未平,正待再同他说些什么,忽闻裂谷底部传来一阵巨响,众人知是有事发生,急忙探出身子向下张望,就见脚下那片茫茫迷雾之中,射出几道强烈而又刺目的光束。

眩目的强光,穿透了层层浓雾,明一阵暗一阵的不住摇动,晃得人眼前发花,随之而来的,是一片古树朽木倒塌折断般“吱吱哑哑”的怪异声响。司马灰察觉到那动静自下而上,由远而近,来得极是不善,听着就让人发怵,他寻思:“浓雾中的几道光束看起来如此明亮刺眼,比探照灯还亮过数十倍,绝不可能是生物光。还有那阵犹如枯树一般,从巨型裂谷深处迅速移动上来的声音,又是什么物体发出的?”

第三卷 浮屠 第七话 坠毁

大约在野人山巨型裂谷两三百米深处,从浓雾中射出几道刺目的光束,强光在黑暗中摇晃不定,同时在地底有枯树般吱吱哑哑的异常声响发出,听那动静,竟像是深渊里有什么东西迅速爬了上来。

司马灰断定在浓雾中出现的光源,绝不会是生物光。一般由生物或矿石发出的光亮,都属于化学冷光,亮度持久,但不会发热,对人类而言,是一种最为理想的光源;然而那片迷雾中晃动的光线,却极其刺眼,不是普通的探照灯可比,似乎来自于某种具有热量的电气光源。难道在这与世隔绝不见天日的地下裂谷中,隐藏着至今还可以运作的“强光照明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