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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2 / 2)

“但是比起经商买卖,我更爱驰马试剑,做那锄强扶弱的英雄好汉。所以伯父又介绍别的剑士给我当老师,他们都出身于铁鹰剑士,各个都精通武学……这也是为什么我后来决定加入铁鹰剑士,为皇上效力的原因。”

炎终于知道为什么沈方宇年纪不大,却有着底蕴深厚的武功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是名师出高徒啊。铁鹰剑士本身就是群英荟萃,而且能得青允引荐的,必定是武功登峰造极之人。

不过,他不知道怎么接沈方宇的话,只能静静听着。

“我记得那一日是端午,青允伯父来探望我,与我过招之后,他说我已经出师,我很高兴,还觉得在睢阳城的同龄人当中没人能比得过我,就在我得意洋洋时伯父提起了您。”

“我?”

“嗯。伯父说,永和亲王也是一位武痴,不仅与我年龄相仿,还比我厉害,是一位腹藏锦绣的武学天才。伯父极力推荐,想让我与您成为朋友,还说他会当这中间人。”沈方宇苦笑道,“无奈我那时眼光狭隘又自恃清高,不屑于攀附权贵,又认为伯父不过是夸大了您的武艺,便一口谢绝了伯父的好意……”

每每想到这件事,沈方宇就如肋骨上穿线一动就痛,要是早点结识到王爷的话,就能一早陪伴在他身边,说不定就没有西凉王插足的余地了。

“沈方宇。”炎深深叹一口气,“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与乌斯曼定亲的这件事,让你产生了什么误会,我也不知道你们一个两个的都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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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不在乎,即使心里很受伤,可他依然喜欢着亲王。

就算会被亲王拔剑相向,他也要阻止亲王与西凉王成婚。这不只是因为他对亲王殿下有私情,而是他觉得西凉王狡猾善变,绝非善类。

沈方宇转身离开,他会给大燕皇帝写一封快马加鞭的密报,告诉皇上有关亲王在这里真实遭遇的事情。

西凉王想要得到亲王,除非踏平大燕吧!

第77章 大猪蹄子

一串串水晶银链如流星般贯穿在宴会大厅的房梁、灯柱之间, 使灯火辉煌的殿内折射出天宫般熠熠的辉彩。

炎一袭绛红大燕亲王服饰, 站在摆满鲜花、芳香四溢的拱门下, 所望皆为“华丽”二字,不管是从天花板上垂下的浅金色带流苏的帷幔,还是铺满地的雪白兽皮, 都透着一股奢华隆重的气派。

这不像迎接一国使臣的洗尘接风宴,倒更像是西凉王的订婚, 不, 是大婚宴!乌斯曼花费的心思可见一斑。

炎看着面前的兽皮毯, 它白得连一丝杂毛都没有,一直从门口笔直地通往台阶, 三层台阶之上是主桌。

主桌铺着金色桌袱,摆着一篮篮鲜花、鲜果还有美酒。

乌斯曼端坐在那里,他的座椅是金色的,椅背上雕刻着一只利嘴红眼的乌鸦, 他的右手边空着一个座位,同样是金色的,上面雕刻着一头猛虎。

在主桌左下方是妃子们的席位,妃子往下大约是大臣们的妻女;主席右下方坐着的都是文武大臣。

炎注意到不论男女都穿着顶级的缀有珠宝的西凉华服, 尤其是乌斯曼的后妃们, 或红或绿或紫,每个人身上的纱袍、头冠都华丽至极, 宛若盛开着的牡丹园,朵朵娇艳。

尤其是那坐在首位, 离主席位最近的女子。她的纱袍是火红色的,就像大漠落日那般殷红,但吸引炎注意的并非是她华美的服饰而是她的容颜。螓首蛾眉、丹唇外朗,充满着西域风情,尤其是那瑰姿艳逸之态,任凭花红柳绿都无人可及。

“哼,明明藏着这么多美人,还说什么找不到心爱之人。”炎暗嘲着,心里颇为不爽,迈开步子,朝着主席桌笔直而去。

为首的宠妃希娜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着大燕的永和亲王。而在这之前,她已经从宫女处听说那是一位长得极俊俏的年轻男子。但不管外界怎么盛传大燕亲王是一位美男子,她始终都没放在心上,因为比美,他能美得过女子?美得过她?

可是在亲眼看到淳于炎之后,希娜内心受到极大的震撼,明亮而温暖的烛光照耀着他,在那一瞬间,满屋的人都似消失不见。

他就像从壁画里走出来一样,英俊挺拔的身姿,超艺非凡的气度。眉目间皆是郎朗正气,每一步都迈得铿然坚定,不受任何好奇注视的影响。

亲王在向君上问候行礼,抱拳躬身,身为使臣却透着一股不怒自威的王者傲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