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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羔羊(2 / 3)

第二天早晨,我和夏姐一道送田甜去了机场。在候机大厅和杀破天碰面后,我叮嘱他一定要把田甜平平安安地带回广州。

送走杀破天和田甜,回到家后,我心里始终觉得不踏实,堪堪磨蹭了两个小时,我接连给杀破天打了好几个电话,可惜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操,是谁规定飞机上不能开手机的?

又过了半个小时,终于打通了杀破天的手机,不等杀破天说话,我便开始念叨:“最好坐机场大巴去市区,到了田甜家附近选个隐蔽的地方,千万别让田甜露面……”没等我把话说完,杀破天在那头骂了一句:“不败,你是唐僧啊?我这是长途加漫游!”说完,这厮居然挂掉了我的电话。再打过去,那瓜货居然不接老子的电话了。

操!早知道是这样,我就该允许田甜带手机回去了。汗,都怪我怕她回L市后打电话回家,一个忍不住透露出自己已回L市的讯息。

那一天我都在惴惴不安中渡过,连店都没去打理,到晚上,杀破天终于给我打来一个电话,说田甜她老爸老妈好胳膊好腿的,只是脸色不太好看而已。田甜在角落里看见她老妈老爸从面前经过,差点就忍不住想冲出去跟他们打招呼,最终被杀破天给劝住了。末了杀破天懒懒地说道:“我们已经订好明天下午回广州的飞机票,保管给你完璧归赵,这下你丫不唠叨了吧?”

听完杀破天的话,我这才彻底放下心来,正要挂断电话,忽然又想起一件事,赶紧叫住他:“对了,还有一件事要麻烦你。”

杀破天在那头颇有些不耐烦,“你丫的事还真多,又有啥事?说吧。”

“我想让你帮我去看望一个人,记住,不能让田甜知道,最好晚上去。”接着我便把颜惠茹所住的医院名字以及病房、床位号告诉了杀破天,让他替我买束黄色的野雏菊去,那是颜惠茹以前最喜欢的花,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或许也是最后一次送花给她了。

我到广州后,在叙述自己的隋源的恩怨的时候,曾经把自己和颜惠茹的关系告诉给最强、杀破天、老销,所以杀破天听说是去看望颜惠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当第二天晚上杀破天站在我面前的时候,他冲我摇了摇头,低声说道:“你那初恋情人可能熬不了多久,身子因为激素药的关系,浮肿得变形了,浑身插满了管子。我趁护士不在的时候悄悄溜进去把花放在她床头,她都没有知觉。”

杀破天的话让我心情一下郁闷起来,“没人照顾她?”

“没有,至少我进去的时候没人。”

没想到颜惠茹会落到这番田地!恍惚间,我耳边仿佛响起那首《生如夏花》。

哎,这就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或许,这就是颜惠茹今生的写照吧……

在广州的日子过得飞快,一晃又是一年多过去了。在这一年多里,田甜和夏姐报读了中山大学成教部的工商管理专业。从写字楼回到象牙塔,初时田甜和夏姐都不太习惯,但很快便融入到新的环境里并自得其乐,田甜那妮子常常笑话我是大老粗、奸商,夏姐居然在一旁看热闹也不帮我,害得老子常常一肚子郁闷。

期间我们谁也没有再回过L市,我和想获知L市的消息都是通过电话号码联系老陈和天林。我曾潜回D市看望了一下父母,不过也是匆匆来匆匆去,哎,我这个做儿子的不孝啊!

兄弟们倒是过得都不错,斯文人和龙少居然都找到了女朋友,而且分数还不低,看得战魂和残剑那两个瓜货暗地里不知道流了多少口水。不死继续发扬情圣的光荣传统,傍上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富婆,靠,那狗日的也不知道哪辈子积来的狗屎运,那离婚的富婆贼有钱不说,关键是年龄不大,看上去也很水灵。我曾问不死那**怎么搞定那富婆的,不过那厮打死都不吐露半句。

L市那边,老陈所在的国有企业股票顺利上市,他笑称自己好歹也算是一个小股东了。天林这个老实娃升任了翔运公司的信息部经理,不过据他传来的消息,隋源的生意也越做越大,翔运已经成为整个L市房地产界的龙头老大,那狗日的人渣甚至还被评为L市十大杰出青年。操,这世道,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包括名誉。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流淌着,直到有一天天林给我发来一条短信:“颜总因病已于昨晚去世了。”

对于颜惠茹的病,虽然说我心里早有思想准备,但多少心存了些许侥幸。现在乍闻噩耗,我心里如被重锤猛击一般,悲恸莫名。“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以前我以为这句话是对女人的蔑视,现在才知道一个女人若是遇人不淑真的是莫大的悲哀。

假如我和颜惠茹以前没有分手,假如我们毕业后结婚、生子,她会不会过得幸福快乐?假如没有经历那么多伤心事,心情愉快的她是否能躲掉那该死的遗传病?

望着那小小的手机屏幕,我下意识地删掉了那条短信。手机短信可以删掉,可记忆呢?曾经的那段甜蜜而又酸楚的记忆,将永远植根在我心底,成为我这辈子再也冲刷不去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