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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我即王法(1 / 2)

["火光与月华交映,宋武不时捏一把烤黄豆一粒粒送入口中,咯嘣咀嚼侧头看着夜色下的大梁城,陷入沉思,思虑着大宋郡的募兵一事。

他面前的小机上摆着酒瓮、酒碟,以及卤好的肉片等凉菜,虽然腹中饥馑,可他不愿意冒险吃这里的肉菜,更别说易于溶解毒物的酒水。

尤其是酒水,对下层人来说能喝酒是地位的象征,是一种荣誉。与中上层一样,喝酒都是为了体验那种飘飘欲仙的畅快感。

然而,若是可以,宋武不会沾一滴酒。

周公姬旦是诸姬之国传颂的贤人,敌之大贤就是我之大寇。周公姬旦,这个贤人在宋武眼中就是恶人。周公姬旦执掌国政的时候,不允许殷商族裔入伍,断绝了大部分底层士族的受教育权;又严格禁止周人饮酒,却鼓励殷商族裔饮酒,怀的是什么心思,不言而喻。

当时的殷商族裔人口繁茂,根本不是那点国土所能养育的。又不许入伍,殷商族裔怎么生存?那就进行游走天下的买卖,图的就是一口吃的。以至于,做买卖的人都是殷商族裔,导致商人就成了买卖人的同义词。

这是个军人地位崇高的年代,商周之际,一个寻常士族后裔能入伍,绝对是一件值得其家人骄傲的事情。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年青人是受到周围乡邻拥戴,是受到上级看重的优秀青年,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入伍,才能享受到正统的受教育权力,然后才拥有晋升的资格。

这也是宋武重组军队的困难所在,除了需要一批经验丰富的各级军吏外,他还需要大量的文化人,对入伍的军士进行教育。也只有进行过教育的军队,才能自我成长,涌现出一层层的合格军吏,以及协助治理地方的官员。

脚步声渐近,宋武扭头看去,见银色月华下是一张精致小八字胡装饰的纤瘦面容,高挺鼻梁两侧是深深眼窝,眼窝较深显得眉头高隆,高隆的眉头又仿佛遮住了月华,使得一双深陷眼窝又平白显得阴沉,无华。

熟悉的脚步声,陌生的胡须,宋武怔了怔,又摇头闭目一叹:“李斯师兄?”

以前的李斯,是留着楚地风格明显的大胡子,任由胡须自由生长,是个生性飒踏、爽利的人。可如今,粗犷大胡子不见了,有的只是修饰精致的两撇小须,让宋武如何不诧异?

拱手,一脸感慨,李斯连连点头,双目倒映月之霜华,紧抿着唇角,良久:“未曾想……真是子武!”

宋武展臂示意,继续摇头苦笑:“除了子武,还能是谁?”

李斯落座,两腿盘起身子微微前倾,看一眼桌上酒菜,又抬眉看宋武,感叹道:“今日城中各处,不论城中士民,或是外地游商、学子,无不传颂子武大仁大勇。”

宋武翻开酒碟,双手抱着酒瓮给李斯斟酒,一哼:“这有什么好传颂的?子武所作所为,只求舒畅痛快。这随意而行的性子本就不合法家真意,荀师训诫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师兄也是知道的。”

李斯知道宋武不饮酒,与韩非一样,都视酒如毒药。

端起酒碟,李斯又看一眼满桌酒菜,问:“子武,莫非在等客人?”

宋武扬扬下巴示意李斯尽管喝:“那客人刚走不久,说了些无趣的话。”

李斯笑笑,双手端起酒碟仰头饮酒,一气饮罢,左手端着酒碟放在几案上,右手下意识的去抹下巴处外溢的酒液,面容半垂,身子微微前倾,双目看向宋武,露笑:“哈~缇齐之酒,当真美味。五齐之内,菜肉相间,这是师兄当年在下蔡做书吏时的理想。”

五齐是对酒的分类,从廉价浊酒到有价无市的珍贵清酒,依次是泛齐、醴齐、盎齐、缇齐、沉齐。

泛齐之酒,是寻常能见的乡野、士民之家酿造的浊酒,做日常饮用;醴齐之酒,便是市面上能见的好酒,酒质较清,且易于储放,不似泛齐之酒那样容易变酸,成为酸苦之酒。

盎齐之酒,便是清澈之酒,是一国权贵才能享受得到的佳酿,也是大军出征的壮行之酒;缇齐之酒,就是国君赐宴时的国酒,这种酒更容易储放,可制造有限,始终不会有太多储备。

而沉齐之酒,便是上等缇齐之酒储放几十年而不坏的稀世好酒。作用一个,那就是祭祀所用。

“缇齐之酒?既然师兄喜欢,那就再饮一碟。”

宋武诧异于子源的大手笔,双手抱起酒瓮给李斯斟酒,李斯抬手拦住,看着宋武,神色认真:“子武师弟,荀师曾说子武身具慧根,有朝一日智慧之树能如建木一样参天而立。以子武的聪慧,难道看不出师兄此来用意?”

宋武摇头笑笑,给李斯斟酒:“师兄过誉了,多少师兄中途而废,求艺二十载无一所获,虚度了大好光阴。而师兄六载便能出师,可见师兄的聪慧。”

李斯都已经出师了,宋武以自己出师的过程来判断李斯,如果还认为李斯是寻常文化人……那等于自己挖坑自己跳!

端起酒碟,听宋武提到自己的得意处,李斯浅浅饮一口缇齐之酒,细细品味后,露笑:“诸位师兄求学求艺,却失了本心。这怨不得旁人,只能感慨一声大道无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