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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念念不忘1(1 / 2)

“这骨头上没肉了, 给你吧!”

余念觉得, 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在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 那个被大荒山小妖们惧怕的代表不祥的白毛小狼妖, 状似无意的丢给自己的那根骨头。

靠着那根附着着少量腐肉和肉筋的大骨头, 他撑到了再次抓到猎物的时候, 活了下来。

余念还不叫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只是大荒山无数流浪小妖中的一个,作为一个山鼠小妖, 他体型娇小,也不太会打架,如果按照食物链来划分的话, 他应该属于垃圾山上的食物链最底层, 只有其他小妖吃剩下的、不要的,才能轮到他, 而通常, 像他这样的小妖, 是没有运气吃到什么新鲜肉的, 能有一口腐肉, 或者一块腐烂的兽皮充饥, 就算是一天中难得的好运了。

说起来,余念最羡慕的,就是靠着锋利的爪牙, 占据了整个垃圾山的狼妖小白。

虽然大家都说, 这个白色的狼妖,是因为浑身白毛,代表了不详的征兆,所以才被族人遗弃的,可是,余念觉得,那些狼族的族人真是一点都没有眼光,小白虽然毛色和其他狼妖不一样,但是,打架却非常厉害啊,而且,垃圾山实在找不到食物的时候,他还会组织大家一起狩猎,即便抓的只是一些不起眼的兔子什么的,那也很厉害啊。

反正,比只会打洞的自己可强多了。

余念这个山鼠小妖,就这样成为了垃圾山扛把子的铁杆脑残粉。

后来,让山鼠小妖怎么都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能够和他的偶像一起,被善良(?)而又慈祥(?)的余老板收留。

余老板真的对他们很好,给他们吃好吃的粮食和炖肉,穿的也是暖和的新衣服新鞋子,还能睡在冬天也热乎乎的火炕屋子里,而这些,并不需要他们拿命去拼,余老板让他们做的,只是帮忙做点家务活,顺便养鸡或者照看养蜂的蜂桶之类的。

更让他们觉得激动的是,余老板竟然还答应给他们取名字!

要知道,许多大荒山的流浪小妖,如果实力不足的话,别说活到成年了,只怕短暂的一生都不会拥有自己的名字,所有小妖都十分开心地决定要给自己取名叫做“余某某”,因为这样就可以和他们喜欢的余老板一个姓啦,据说凡人这样就算是一家人了呢。

余念也不例外,而且,他心里还有一个不可言说的小窃喜,那就是,如果他也姓余的话,那就和他的偶像一个姓啦!要知道,这个时候的狼妖小白,已经有了自己的大名,叫做“余白”呢。

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每天吃饱穿暖,这样的生活,简直比飞升更让他们惊喜并珍惜。

然而,最让山鼠小妖激动到快晕厥的是,就在他成年后的第十八年,当他终于混到了自家偶像的身边做了贴身侍从的时候,突然某一天,余白将他拉到了陛下,也就是余老板面前,告诉陛下——

“大哥,这就是我选定的伴侣!”

什么情况?!

余念觉得自己的手心在冒汗,脑子里嗡嗡的,浑身一会儿像是泡在温泉里,一会儿又像是被烈日灼烧,整个妖就像飞升前渡劫一般,那滋味,怎一个酸爽了得!

“阿念确实是个好孩子,既然你选定了他,今后,你们两个就要一辈子相互尊重爱护,阿念,你愿意与我家小白结为夫夫吗?”余老板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和。

可是,他说出来的每一个字,却像是被凿子刻在余念的心脏上面一样,那般的深刻,决不可忘记,可恰恰因为刻在心脏上,反而看不清、听不清。

余念至今也回忆不起来,自己当时到底有没有答应陛下,或者他到底都说了些什么,只知道,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接到了赐婚的圣旨,被人带到了一处豪华的宅子里待嫁了。

余念可以对天发誓,他从来就没有奢望自己有一天能嫁给自己这辈子最崇拜的男神,哪怕男神在大婚当晚,明确地告诉他,自己选定他,只是因为不想再被自家大哥催婚,而根本不是因为喜欢他,余念也觉得自己好像是中了一个亿的巨额彩票一样。

是的,在这个属于妖族的国度里,自带金手指的开国皇帝余春来,已经因为无聊,把福利彩票给倒腾出来了。

虽然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失落,可是,一想到自己嫁给男神,以后就可以和男神住在一起,吃在一起,逢年过节的时候,还可以一起进宫参加各种宴会,坐在同一张桌案上,余念就恨不得扑到余白脚下大呼:男神,就算是假结婚,也请务必给我一个机会!

只可惜,山鼠妖向来胆小,对于自家夫郎,哦不,是男神的要求,他唯一会做的,就是丝毫不带停顿的点头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