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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1 / 2)

曼哈顿区。

百老汇大道作为曼哈顿区一条大街的名称,一直是美国商业*剧娱乐中心。世界上没有一条街道像百老汇大道那样使人充满幻想,而今,百老汇大道已经成为美国现代歌舞艺术、美国娱乐业的代名词。

在这条大道上,分布着几十家剧院,上演一些经典的、热门的、商业化的剧目。曾经也是在这里,魔术表演从市井把戏登上了大雅之堂,绅士淑女们穿着整齐的燕尾服和长裙,来这里欣赏魔术。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梦想与梦魇》至今还保持着百老汇的票房记录。

深夜,刚刚看完剧目的人们纷纷步出剧院,有些准备回家,有些还想去喝一杯。现在的绅士都不穿燕尾服了,但大部分人还穿着正式的西装,在他们看来,到百老汇的剧院看戏,是一件很严肃、高雅的娱乐活动,穿休闲装显得没有品味。

与剧院相应地繁荣起来的,当然是百老汇大道上的酒吧、咖啡馆、餐馆等店面。人们从剧院出来,然后走进酒吧或者餐馆。

在百老汇大道最繁华的地段,一家环境清静的酒吧看起来一点都不热闹,但客人却是络绎不绝。这就是那种所谓的清吧,没有乐队、没有舞池、更没有疯狂的吼叫,那些找一夜情的也很少会光顾这里,来这里的人,都是想寻一个清静之所,好好地喝一杯,或者,是来聊天、谈心的。

他们喜欢找一个光线很昏暗的角落,坐在舒适的沙发里,品着各种美酒,全身放松,享受这个快节奏城市的片刻悠闲。不停地有人结账离开,又有人坐下来,但大家都很绅士地保持着安静,低声交谈,或是干脆埋头喝酒。喝酒,在这里才变成了真正的享受。

当然,也有些人喝酒并不是为了享受,甚至完全相反,是为了麻醉自己、摧残自己,或者只是因为找不到别的方式来排解心事,而随便选择了喝酒。

比如,坐在酒吧最昏暗的角落里的程锦。

他面前的桌子上已经摆满了啤酒瓶,还有红酒瓶、白酒瓶、白兰地酒瓶等,基本上这个酒吧有的酒类,他都尝过了。

和朋友分开后,他就想找一个热闹的地方,来刺激自己的神经。于是他想到了剧院,那里的音响效果应该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但是一出戏没看完,他就退场了。茫然无措之下,看到了这间酒吧,很偶然地就走了进来。

后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既然来了酒吧,当然是喝酒了。酒这个东西他以前没喝过,从没喝过,当然,小时候是否喝过他已经不记得了,那起码也是在自己变成孤儿之前。自从被师父收养,他就没有喝过酒。杀手,最重要的就是保持神经系统的高度灵敏,而酒精对神经系统却具有致命的损害。偶尔喝酒只是影响一时的行动,但经常喝酒就会是神经系统变得迟缓,也就是反应迟钝,这对杀手来说,就是慢性自杀,除非你已经规划好了在发觉自己反应不如从前的时候就洗手不干了。

现在程锦并没有打算洗手,相反,最严酷的考验正在等着他,但他现在想喝酒,见识一下酒精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的那样可以麻醉神经、忘记痛苦。

他喝了一打啤酒,没有多少反应,然后是红酒,还是嫌后劲不足,再换成白酒。原来传说中可以让人醉得不省人事、意乱情迷的酒,也不过如此,除了多去了几次洗手间,普通得很嘛。

瓶子堆积如山,服务员要帮他收走,他不让,继续叫各种酒来喝,似乎要看看自己究竟能喝多少。

“先生,打扰一下。”一个漂亮的女服务员笑容满面地走到面前,弯腰说道。

程锦大手一挥,“我不要女人。”然后继续喝酒。

“您误会了,先生。”女服务员保持着微笑,“您喝得尽兴了吗?我们要打烊了。”

“打烊?这么早就打烊了?”程锦摆弄着酒瓶,给了女服务员一个白眼。

“您一定是忘了时间了。现在是深夜十一点五十分,我们的营业时间到零点结束,还有十分钟。”女服务员说。

“我还没喝够!”程锦挥挥手,“拿酒来。”

“过度酗酒有害您的身体健康……”女服务员说。

“少废话!”程锦不耐烦地呵斥道。其实他早已醉了,只是自我感觉还良好。

“对不起,我们真的要打烊了。”女服务员说,“如果您还想继续喝,你可以去对面的酒吧,他们通宵营业。”女服务员知道喝醉的家伙是惹不起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们送走。

“不,我就在这里喝!”程锦迷迷糊糊地开始耍赖。

客人基本都已经走光了,看到程锦不肯走,女服务员急得额头上冒汗了。正要去向经理求救,一个客人从门口走了进来,灯光昏暗,看不清面容。

门口的服务员拦住:“对不起小姐,我们已经结束营业了。”

来人并不理会,径直朝程锦走来。

“我带他走。”来人对女服务员说。女服务员如获大赦,赶紧道谢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