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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偷钱包的少年(1 / 2)

成果果在脑中不断的搜索着她的好友或是熟人,嘴里念叨着:“晨雾吗?不对啊,她现在在上海,零度?不不,不可能……”

“是余小。”张冥之直截了当的说道,“是不是很震惊?”

这怎么可能不不震惊呢?简直就是震惊我妈一万年好吗?

“真的假的……”成果果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他们……他们可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啊,怎么会走到一块的呀?”

“缘分吧。”张冥之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的简单的跟成果果讲了一下,“他们现在算是正式的男女朋友了。”

仔细算算也有三四个月了,余小都没跟她们知会一声,本来成果果还挺难过的,作为一直挺要好的朋友,也不透个口风,但是想想吧,依照小小的性格,暂时不打算告诉她们也挺正常的。

后来……

来到四川成都后,张冥之并没有去当这个僚机,因为他感觉那跟电灯泡没什么两样,祝思羿去找他的小女友,张冥之就在附近转了转,附近的街市很繁华,特别是到了晚上,市井的气息就更加浓郁了。

他拿出手机,对着这番景象拍了张照,或许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果果者爱分享,现在的他,拍拍照,录录视频,似乎已经成常态了。

看着自己拍摄的照片,张冥之甚是满意,但慢慢的……他从照片里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不远处,一个彪形大汉正指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似乎在训斥着什么。

本着凑热闹的想法,张冥之朝那儿走了过去。

“这小子偷我钱了,你知道吗?”大汉气势汹汹,不依不饶的说道,“钱包就在他身上,证据确凿!”

少年畏畏缩缩的站在一旁,眼眉低垂,一个劲的摇头,嘴里反复念叨着:“不是我偷的,不是我偷的……”

“要不是我发现的早,就被这小子蒙混过去了!”大汉翘着二郎腿,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对着一旁不停道歉的老板娘大吼大叫,“怎么说?你的店员做出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儿,你打算怎么解决?”

“要不,这桌给您免单?”老板娘赶忙赔笑道,然后转过头看向少年,低声怒斥,“到时候从你工资里扣!”

少年叹出一口气,不敢说话。

“光这可不行,再给我赔五百块钱,不然我得报警,咱们派出所见。”大汉神情嚣张,得理不饶人的看着他们。

“好啊,那就派出所见。”不是少年,不是老板娘,更不是其他的吃瓜群众,而是张冥之,他眼神锋利的看了一眼大汉,然后又把少年叫到一边,让他把那个皮夹子给他,接着询问道,“你先跟我说实话,到底是不是你偷的?”

少年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陌生人,一时有些不知所措,虽然不确定他是否是来帮自己的,但他感觉他是个好人,于是便怯怯的说道:“真不是我偷的,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皮夹子就出现在我身上了,明显就是这家伙想要吃白食,还想讹我。”虽然话语声很小,但却斩钉截铁。

“好的,我知道了……”

“哦对了,我不想去派出所,浪费时间,我等会儿还有份工作要等我去做呢。”

张冥之朝他点了点头,表示了解了,这小子,脾气不大,要求还挺多。

“好的,刚才我也是询问了一下具体情况啊。”张冥之看向了大汉,依稀间似乎听到老板娘在替那少年求情,好像说他家很困难,条件实在艰苦,让他放他一马,不过这边的事儿重要,也就没太在意,然后问道,“你说这个皮夹子是你的,请问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呢?”

“八百块钱,两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你看,是不是我本人。”

张冥之翻看了一下皮夹子,确实如他所说的一样,不过张冥之并没有感到很意外,而是径直的走向他,先把皮夹子还给了他,然后将他拉到一边,跟他窃窃私语道:“我是学摄影的,刚才看到这边画面很美好,我就随手拍了一张,好巧不巧的是,你把皮夹子放在人家小孩儿身上的动作被我拍下来了,去派出所也不是不行,但你要知道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我看你是一个人吃饭的吧,满打满算一百来块钱,把自己搭进去就不划算了,赶紧的去把账结了,跟人家小孩儿道个歉,这件事儿就这么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