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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1 / 3)

实际也果然如此,我进门时,是被后面的人推着进去的。

到了大堂上,只见熙熙攘攘,角落的席上都坐满了人,店里的从人端着酒菜来来往往,忙得不亦乐乎。

我看着这场景,心中很是满意。

食客中不少人朝这边望来,众目睽睽。

我不以为意,径自上到三楼。

三楼是雅席,每一间都有木壁隔起,上到来,清静许多。偏僻处,有一间两席大的小间,门前无名无号,我熟稔地掀起竹帘,走了进去。

里面空无一人,小小的,却是这云来阁上视野最好的地方,往窗外看去,门前的热闹一目了然,再远一些,琼池上的湖光山色尽收眼底。

我在席上坐下,看看案上,茶具和漆桶里的水都是新鲜干净的。他们早清楚了我的脾性,不知什么时候会出现,索性每日更换。

“公子!”正点起一旁的小炉烹茶,一个声音在帘外响起。

我应了声,片刻,一名长相清秀的男子走了过来。

他看到我,满面喜色,随即深深一揖:“小人罗言,拜见公子。”

我笑笑:“罗言。”说罢,朝对面的席上一指,道:“坐。”

罗言再揖:“多谢公子。”说罢,依言端正坐下。

我看着他,只见他一身淡色衣裳,戴着襥头,年轻的脸显得精神饱满。

云来阁是我的。

我离开幽冥之后,没有回天庭,一直留在了人间。

那时,天裂的洪水刚过,中原一片狼藉,死了许多人,处处缟素。那时的云来阁是间小小的客栈,大灾之年没了客人,主人生计艰难,要将它卖掉。我恰好路过,就将它买了下来。

一开始,我并没有想开店赚钱。

我每日在店门前煮粥,赈济灾民。若有无家可归的孤儿,就收留下来。渐渐地,名声传来,云来阁面前煮粥的炉子从一个变作十个,收留下来的人也把小小的阁楼住满了,我又把后面一处三进的院子买了下来。

罗言就是那是来的。

他家中原是一方富商,水灾时,家破人亡,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他被人送到云来阁之时,已经奄奄一息,待救活后,就在云来阁待了下来。

其实养这么许多人,关键的无非是钱财。

可钱财这对于神仙来说,简直比浮云还要浮云,我并不发愁。

不过后来我发现,长此以往并不是办法。天灾人祸总会过去,成年的人,可以给些钱财让他们回故乡生活;那些失去父母的孩童却不行,除了这里,他们别无去处。

把云来阁重新开张还是罗言的建议。

他说这些孩童虽不愁衣食,但终日养着不是办法,因为他们总有一日要长大成人。如果能有一处既能让他们接触世事,又能长本事自立的地方,才是最好。

我思考一番,觉得此言有理。

对于我的身份,这些人大约一直认为我是个钱多得没处花的暴发户公子。

暴发户好理解,我钱多是有目共睹的。

至于公子么……入乡随俗,抛头露面的事,男子总比女子多出许多方便。别人能不能看出来我不清楚,至少我扮得很自在。

他们也不知道我是神仙,我从未在他们面前显露过法术。

神仙也有尊严。

就像游侠儿不可能什么事都拔剑说话一样,神仙也不可能什么事都用法术解决。神仙与凡人的差别在于,神仙看问题更随和,反正总有办法解决,繁不繁琐没什么紧要,紧要的是过程是否有趣。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想法。于是,决定把云来阁做成食肆。

做饭的庖人是不愁的,灾民里,有一个人叫周良,家中世代庖厨,做了一手好菜。我说服周良留下来,云来阁就开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