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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2 / 3)

遥遥昏倒在迟宇家楼底下。我们送她去医院,才知道她早在上半年就知道自己得了脑瘤,恶性。

她拒绝手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段日子留给迟宇。却偏偏有我横在他们中间。

这一刻我觉得她是善良的,起码对迟宇是善良的。她选择了不告诉迟宇,好让他在公平的情况下选择。后来她知道了原来他心里自己只是一个儿时的小妹妹。她终于安奈不住歇斯底里了一番。

我想任谁,都该理解这个年轻的生命犯下的糊涂错误。

迟宇在病床前握着她的手,眼圈红了一天一夜。我悄悄的走了。给他留了个便条:好好陪她吧。

他没有追出来找我,我知道他内心极其矛盾挣扎。这种时候,除了我走,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我不忍看他在两难的境界中徘徊痛苦,走……三十六计走为上,我安慰自己,放掉吧,眼不见心不烦。

说句不厚道的,死者为大。

衍生一下,将死者为大。

我不是咒遥遥,我是真的觉得,这种时候,走的人,的确应该是我。

我让苏明替我跟她道歉。一周后,便到了芝加哥。

苏明说我出国后,遥遥和他有过一次长谈。

她喝的伶仃大醉,哭的死去活来。

她说她本不知道自己爱的是迟宇,直到迟宇和我在一起,直到发现自己生病,直到晓得自己将在不久的将来永远失去他。她说她觉得对不起我,请苏明转达她对我的愧疚。

我淡淡的笑笑,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迟宇陪她回到了美国,日日夜夜守着他,兑现儿时的诺言,偿还那场车祸欠下的债。虽然同在美国,我没有去见过他。

我衷心的希望遥遥能好起来,至少能多活几年,她还年轻,有美丽的脸美丽的生命,不该早早消逝。我再也没有理由霸占着她唯一的希望。

我与迟宇就如此默契的,彼此再无来往。

离开了那个城市便忘记了很多。一年里我只是回学校领了个毕业证,连毕业照都懒得去照。这里太多的回忆都有迟宇,草地,教室,自行车……

后来迟宇偶尔给我Email,说的大多是最近在做些什么,读些什么书,关心下生活什么的。

我没有回过,没有必要了。

一转眼,我和他相识了四年,我傻呵呵的幸福了三年,在最后一年里丢了他。我其实已经满足了。

毕竟用术语来说,这叫做不可抗力。若果我是他,我也会选择陪伴遥遥,丢掉爱情。

毕竟我真的不曾为他付出过什么,而遥遥,失掉了自己的艺术梦,还即将失掉生命。

至于我们的爱情,其实想想挺愚蠢的。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件,也没有你侬我侬山盟海誓。甚至在这四年里,迟宇送我的东西基本全是吃的,以至于过去了,我连个可供回忆的东西都没有。

我笑着流泪。挺好的。

苏明这家伙,隔三差五的找机会飞到芝加哥来“关怀”我。他说的没错,我脆弱的时候差点在他那儿沉沦。

那是我来芝加哥的第一个月。没有迟宇,没有老同学,处处碰钉子,时时吃苍蝇。

我的英文还不像现在这么流畅,有时候买个汉堡包都会错意。

天天想哭。

脆弱的时候,特想有个人能抱着我。

迟宇不在,在身边的却是苏明。

那天我跟他去了酒店。

“曹娅,和迟宇就这么掰了?”

我摆弄着茶杯,“废话!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那我们?”

“干嘛?”

“做情人做老公都行,你自己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