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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街球?(1 / 2)

“嗨,埃里克,你真棒,你这身体,哈哈,太厉害了!”正当宋惟在那里苦练跳投的时候,那边正在打球的人也散了开,因为那一场3V3已经结束了,一边以11-4,压倒性的优势结了这一战,在打完了之后,那边的人就灰溜溜的离开了,只剩下了胜利者在那里享受欢呼。

而这几个人也不走,而是径直的走到了篮球架子下面,这也是米国街头篮球的一个特点。

挑场!所谓挑场,就是说每一个篮球场,其实都是有主的。

像是一些比较黑暗的地方,这些篮球场除了给当地的人玩之外,是不对外开放的。

也就是所谓的球霸,你认识我,咱俩是哥们,你来我这里玩,好说!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你不认识我,就敢在我的地盘上面玩,那就需要交点钱了,要不然就得受一些皮肉之苦,当然了,这只是黑暗的地方的条件而已,一些比较光明的地方,像是宋惟他们现在所在的这个球场,也是有球霸的,同样是你认识我,想要玩没有问题,上哪玩都行。

但是你不认识我,想要玩也行,但是不可以太嚣张,你就悄悄的躲到旁边玩就行了,在这里总有警察巡逻,他们也不敢出现什么暴力事件,但是如果你想玩,还想要很嚣张的玩。

那就需要来挑场了,篮球场上的事情,既然用拳头不好说话,那就只能用篮球来说话了。

刚才在进行的就是一场挑场的比赛,明显是来挑战的那一方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这一伙人,是三个黑人,看起来年纪都不算大,他们的核心是一个小个黑人,长的那叫一个敦实,宋惟原本认为张衡瑞就算是比较敦实的了,但是跟人家相比,就要差的远了。

这个小个黑人,大概将近190公分,有可能还不到,不算是太高,但是却非常的壮。

那胳膊,要比脑袋还要粗,一身黑色的肌肉,像是石头一样,此时再流汗,被灯光一打,上面就显的有些反光,一看就知道很唬人的那种,其实这个球员,在米国还是比较有名的。

他的全名叫做埃里克-布莱德索,来自于阿拉马马州的伯明翰市,他是那里的1号超级球星,其实他也只不过是一个高中生而已,今年才刚刚高二,但是场均已经可以贡献20.3分,9.4个篮板和11.5次助攻的准三双成绩了,他也是现在米国评选的最佳高中之一。

可以力压他一头的人,也就只有今年已经高四准备上大学的泰瑞克-埃文斯,还有准备前往意大利的布兰顿-詹宁斯,或者还要算上跟布莱德索一年的约翰-沃尔。

今年布莱德索带领着他的学校打了一个不错的赛季,所以在休息的时候,他来到了洛杉矶来旅游,身为一个篮球运动员,逛了几天街之前,其实对于洛杉矶的好奇感就渐渐消失了。

随后他开始研究这里的街头篮球场,事实证明,天使之城身为全美第二大街球城市,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他在随后的几天见识了不少的街球高手,不过当时的他认为自己的实力应该已经很强了,所以直接就去挑战了在洛杉矶街球场上顶尖的存在,威尼斯海滩球场。

必然的,被教训了一顿,要是说这场比赛,不带翻腕,不带沉肩,不带推人,不带压人,不带顶膝盖,不带侧应撞击,带进攻犯规,带三秒的话,没准他还有机会赢。

但是可惜,这里是街头球场,除非干出血,或者是打伤,要不然就是明显的打手犯规之类的,否则的话,那就不算犯规,这也是街头场上的规则。

布莱德索哪懂这些啊,上来就被那些街头手给打蒙圈了,不仅弄的一身伤,还是惨败而归。

对此布莱德索可是很受伤的,但是他这个家伙的脾气也倔,凭着强壮的身体,很快他就恢复了过来,随后开始在洛杉矶挑场,不过他挑的并不是那种太强的场子。

他准备慢慢的从比较弱的场子里面开始挑战,别说这一阵子还真的让他挑下了不少的场子。

甚至还有两个场子的老大,跟着他一起开始挑了起来,甘愿的当他的小弟。

就是他身边的那两个人,一个叫做沃格特-卡特,一个叫做多利-加西亚。

他们也希望看着布莱德索慢慢的登顶,这种套路俗称叫做抱大腿。

今天他们就过来挑这个场子,还不错,对方的实力确实还挺强的,但是堪比号称高中小一号詹姆斯的布莱德索,对方的实力明显不够看,一波流之后,直接被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