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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1 / 2)

凉风一生都不会忘记,游烈天笑着说:因为我们早就说好了啊,未来我做皇帝,你做丞相,我们一起来守护这烈火王朝,造就一个盛世太平。

曲凉风当时就跪在了地上,举手发誓:曲凉风此生,只尊游烈天为帝,只忠烈火王朝为国,愿为造就太平盛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然则,那次之后,游烈天的身体却是彻底的毁了根基。

游烈天不能习武,所以曲凉风要学,而且要学到极好,因为那样才能保护好他。

游烈天不能长久操劳,所以曲凉风要批奏章,曲凉风要处理大大小小的琐碎事件。

游烈天不能吃海鲜,所以曲凉风要吃进贡上来的海鲜。

游烈天有许许多多的事情不能做,除了早朝,他大多数是躺在床上或者坐在椅子上。

曲凉风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必须做,除了批游烈天剩下的十分之九的奏折,还有各种各样的事情,他每天躺在床上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时辰。

曲凉风忠于烈火王朝,曲凉风心中只有天下,所以游烈天信他。

游烈天救过自己的命,游烈天是烈火王朝的皇帝,游烈天不是昏君,所以曲凉风帮他。

〖这轰轰烈烈的烈火王朝,汝一心想要的盛世太平!〗

曲凉风看着桌上的信件,哭笑不得,明明拿走了自己半年的俸禄,却硬要说是几两银子。丢下大白不说,竟然还骑走了玲珑。

真的,曲凉风第一次见到这样子异类的人。

荆长歌就像黑暗世界里的一片光,大刀阔斧地撕裂了曲凉风所生活和认知的世界,硬生生地闯了进来。

然则,最可悲的不是荆长歌的闯入,而是曲凉风的放任,甚至带着丝丝期待的惊恐,就像小时候听鬼故事,明知道很害怕,却还是忍不住去听。

就像阳光下颤栗等待的花骨朵,曲凉风想,自己一直都在期待着某个人能够打破这循规蹈矩的世界。

然则,她真的出现了。

你呢?你敢接受吗?

曲凉风抬手将信纸放到蜡烛上,瞬间灰飞烟灭。

他是曲凉风。她是荆长歌。

仅一个名字,便注定了彼此的一生。

如果只是一个寻常女子,曲凉风不介意自私一次,他想,游烈天大概也不会阻止。

要不要试试呢?如果说为了大烈将她困在这里。

那以后呢?要仇恨入骨,拔刀相向吗?

既然不可能,又何必呢。

曲凉风从不做徒劳无功的事情。

正文 第10章 名四方

荆长歌一路西行,上好的宝马玲珑溅起一地的尘土。

西关战事正吃紧,三百年前叛离大烈的伯赏世家只花了几十年就一统西北,成立起一个马背上的国家:骁勇善战,即使女子,也能弯弓射雕。

从此,史上原本唯一的泱泱大国烈火有了敌国——澜泱。

澜泱世代,以灭烈火王朝为旨。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铁骑军。传承了二百七十年的铁骑军。

荆长歌下马的时候,军营没有多少人,荆强和荆雷已经上了战场。但留守在门口的“神射手”博涵却差点腿软的跌在地上。

他刚才只看到远远的一个黑影过来,手中的重弓已经张开,来人没有表示自己人的暗号,如果刚才松了手,博涵不敢想象。

博涵是认识荆长歌的,在孤城雪没有加入荆家之前,那群每天跟在荆长歌后面跑的小厮之中,就有一个是博涵。

年过三十的博涵虽然名字文雅,但长得却剽悍,满脸的络腮胡子。所以,荆长歌嫌弃丑,那群小厮之中,一脚踢出来的第一个人。

“小姐,你怎么来了?”博涵背上弓箭跑过去,双手习惯性的做出抱小孩的动作,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其实此刻的博涵内心正在泪流满面:娘呀,混世小魔王为什么会来……

“吆,大胡子,你现在成看门的了。”荆长歌伸手拍掉博涵作势“抱抱”的双手,撇着嘴跳下马,“张什么手,没看到我都长大了。啧,你还是一点都没变。”

博涵挺挺胸膛,那是,他可是天天锻炼,很注意保养的。

“还是一样的丑!”

原本挺起的胸膛塌了下去,博涵内牛满面:小姐,不要总讲实话好不好。若不是因为丑,现在也不会找不上媳妇啊。

博涵牵起那匹雪白的玲珑,垂头丧气的带着荆长歌往营地走,还不忘回头吼一嗓子站岗的小分队:“你们都给我看好了,不然放进奸细来老子要你们的命。”

荆长歌无视掉那张变得更丑的苦瓜脸,漆黑的眸子滴溜溜一转,抱住博涵的手臂笑道:“博涵哥哥,我爹和我哥呢?”

博涵被那嗲声嗲气的口气吓得浑身一哆嗦,抬手推开抱着自己左臂的双手,悄悄地后退一步:“小姐,我不知道。”

“小涵涵,你告诉我好不好,你说了,我就把你一直一直一直以来最最喜欢的冷凝姐姐嫁给你,你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