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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1 / 3)

六岁,长的却有八岁小孩的身量, 小小的孩儿骑着高头大马随着皇帝出去打猎, 而李有胜则负责把猎物驱赶到围圈之中供贵人狩猎。

严恒十分讨厌这种行为, 言道:狩猎怎能与杀鸡相提并论。

当时禁卫齐齐叫好,自然也有人说小孩子爱说大话,谁曾想小皇子竟然在狩猎时猎到一只大雁,这可就是真本事了。

这件事情在李有胜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虽说过去快二十年,但当时小皇子的模样还印在他心里。

知道他身份以后,回想这段往事,这感觉不要太奇妙。

他转了个话题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做,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只管说,我也就只有这三个女儿,对谁都是尽心尽力的。”这话意思很明了,对女儿尽心尽力,对你自然也是如此。

——最后嘛,嗯嗯,希望你对我们女儿也是这般。

严恒心领神会,岳父大人自知道他身份以后,日日不得心安,他自然是要照顾一下两位长辈的情绪的,刚想说话,衣角被人拉了一拉,他下意识的知道是四喜干的。

他们总说些她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便觉得无聊,刚开始有糕吃也就还好,后来肚子都填饱了,这几个人还没讲完,严恒也有一搭没一搭的没能顾及到她,她便有些不悦了,不高兴起来就拉他袖子,等他注意到时,她又故意把头偏过去,就是要让他看到自己生气了。

她这会是心思最简单纯善之时,所想所做全部都随心,小女儿形态暴露无疑。

严恒心灵神会,一边说着正事,还得分神与她偷偷传一番情意。若是片刻没有顾忌到她的情绪,她就有点着急上火耍小孩子脾气了。

叫人忍俊不禁。

就好像刚才,她悄么么的闪了个眼神过来,严恒刚好在想如何跟丈母娘解释,没来得及回应她,她过来就来了脾气,半天半天不去看他,最后让严恒拉了一下衣角,才很大度的“原谅”了他。

她本来是很刚强和火爆的性子,从不在人前展示出自己的真性情来,纵使闺房中,也是藏着掖着半点也不会给他知道自己的心意的,没想到失忆以后,性子也变了不少,以前羞于表达的情绪如今也是毫不吝啬的展示给他。

严恒不以为烦,反觉得很欢喜。

接着李有胜的话,严恒说道:“我并没有他们那么着急往京城赶,等下去雇个车,缓缓往京城走吧,现在也不知道她得的是什么病,但我推测是失去了往日的记忆,连说话的能力都丧失了,这也好,她很聪明的,我会慢慢教。”

四喜忙不叠的点头,表示她听懂了,也愿意学。

看来失去记忆对她来说并不是太坏的事情,至少她保留了一些感觉,这些感觉是她原有的,而其他的,她愿意去学。

剩下的时间就是严恒和李有胜商量如何去京城,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

以前村里的人流传李有胜在外当兵,其实他们讲的并不算完全正确,李有胜当年师出名门,个子魁梧高大,与朝廷做的兵样很是吻合,很快就被禁军选中,做了一个下等禁卫。

其后又因他多次立功,很快被提拔成小军官,前途一片看好。

那时于氏是吏部侍郎家的娇小姐,叔叔也在禁军任职,又是李有胜的上司,得此机缘,经常去于府,一来二去的便跟于氏瞧对眼了,于家惨遭秧祸之时,于氏年纪也有十五岁,正好在朝廷发配充军的年纪以上了。

女子充军大多都沦为军妓,于家这才把家中的娇女儿托付给李有胜,叫他带着于氏远走高飞,再也不要回来。

若不是因为时间长远,皇帝病入膏肓,此事便只能埋在于氏心里一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