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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节(1 / 2)

么追寻也不过是一具尸首的痛苦。

他想了想,把这归结于缘分。

兴许,这个记忆中的自己,是一个很相信眼缘的人。只要误打误撞遇上了,就算是一只不能说话的蜗牛,他也能等到人家成仙的那个时候,说,“诶,我在万儿八千年前曾见过你。”

云起变得开始依赖他,尽管云起自己不觉得,总是微抬着下巴,做出一副高傲的不可接近的神态。但每当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玩意儿,甚至是凡间的一片荷叶,那双清冷的眸子都会闪过一瞬间的光亮,那丝光直直照进他的胸膛,一扫他为神多年的阴霾。

以及,孤独。

蓬莱仙翁将云起视为珍宝,也不怎么管束他,只掂着一只酒葫芦四处闲逛,任由云起怎么开心怎么去。

有一次,白祭带去一双靴子。

那是跟他衣裳一样的颜色,他跟龙王商量了很久才拿到那片云,还拿了两坛子好酒交换。不过那酒交换得值——这孤傲的小仙君,居然抬起自己光溜溜的脚,让他替他穿上。

云起的脚很凉,跟他本人一样。兴许木系的神仙都是如此,体温稍低,生来便带着不倦世事的清雅。

“你做的?”

穿上之后,云起坐在血玉浮石边上,抬起双脚,脚尖一上一下地玩弄着看,仿佛他脚上穿的不是靴子,而是坐了一个会魔法的小神仙。

“我还没这手艺,做靴子跟做衣裳区别很大的,要纳鞋底,正鞋帮,凡间的学徒起码得学五年才敢拿出去卖。”

这话说完,云起立即有了兴致,倾身上前来问他:“那你呢?你要学多久?”

陡然被这张脸逼近,还受着他吐纳的气息,白祭心神微乱,顿了顿,才道:

“我么......我再有个一年,兴许就差不多了。”

云起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脚上的靴子,道:“那你学成那一日,一定要第一个做给我。”

不是商量,是命令。

落在平时,有人敢在他面前这样无礼,白祭早就一巴掌呼了过去。但这小仙君不同,毕竟他看过人家全身,占过便宜的,人家有点点点点点小性子,也可以接受。

“好啊,你到时候要选什么颜色?”

云起将脚抬得更高,欣赏着靴子表面的祥云纹路,“就这个。”

“好,都依你。”

得到承诺之后,云起心情大好。但他转而想起什么,脸色镇了镇,颇为严肃,道:“我其实还有一件事,你如若应了我,你做的第一双鞋子,可以不用给我。”

唔?居然有胜过靴子的喜好?

白祭饶有兴致道:“只要我能做到的,都答应你。”

云起弯曲的食指在袖口一下一下地抠/弄,半晌,郑重其事地看向白祭,一字一句道:

“你带我去凡间。”

白祭一怔,左右看了看,确定方圆之内无人窃听,这才开着玩笑道:“神仙不可私自下凡,不然可就是触犯天条,要受罚的。”

“很严重的惩罚么?”云起一无所知。

“当然啊。因为凡间有七情六欲嘛,那东西就跟瘟疫一样,沾上了就很难再摆脱了,光折磨人。”

“七情六欲?是疾病吗?”

“也不是。怎么说呢......七情六欲就是,那个,就是......就是一种情感。就是喜欢。”

“什么是喜欢?”

“喜欢就是......嗯......喜欢就是你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心就怦怦直跳,想到他的时候就会很欢喜,吃茶也想着他,用饭也想着他,有时候连觉都睡不好,辗转反侧,都是因为他。我这么说,仙君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