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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LV(2 / 3)

在一个小包间里,酒菜上来,我们端杯碰一下,仰头饮尽,一连三杯,我说,好了,有什么郁闷的事情,可以说了。

他笑笑,说,其实真没什么郁闷的,我也觉得奇怪,此时的心情自己都难理喻,也许我应该难过,所以我下意识的变成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可刚才三杯酒下肚,我忽然觉得轻松,也许这真是我要的。

你在说什么,我不懂。

我离婚了。他看着我说。

那又怎样?难道要我安慰你,替你难过?还是要我恭喜你?我的语气忽然有些阴阳怪气,然而他并没有觉出来。

难道你不觉得奇怪?

我为什么要奇怪?

我才结婚多久!何况还是离开自己妻子娶她的,这样来得艰难,不是应该好好珍惜吗?

人总是觉得别人碗里的肉好吃,别人的衣服好看,别人的工作轻松。等千方百计到手,就会发现不过尔尔,甚至完全不符合想像,于是就会失望,失望之后自然是离开。我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

是啊,当初觉得她什么都好,漂亮温柔体贴性感大度,觉得曾真平淡无味,死缠乱打,没有品味,现在才知道……

原来你还记得曾真。

其实所谓失忆,是我假装的,我倒不是故意想骗她,只是被她发现罗婉的存在,我一时有些惊惶失措,几乎是下意思的假装失忆,就像鸵鸟遇到危险时把头埋进沙滩里,以为这样别人就发现不了你。没想到罗婉也会顺水推舟,我没有办法,只能假装到底。

哦,你一向喜欢假装失忆吗?

他有些不明白的看着我说,什么意思?

假装记不得我啊。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但那脸上的神情还是在问我,什么意思?我耸耸肩膀一笑,改变话题,问,你跟罗婉为什么离婚?

他沉思起来,好像这是一道高难度的奥数题,虽然有千百种解法,一时却不知从何入手,良久,他才说,其实每一个婚姻都是由于误解,人们以为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爱情的保障,其实不是,古代社会,包办婚姻也有幸福的,而现在爱得惊天动地,发誓海枯石烂的人往往过得并不幸福,那个把婚姻比作鞋子的比喻虽然通俗,却是真理,人们总是爱漂亮的鞋子,却不管舒不舒适。

不穿一下总不知道是否夹脚是吧?

是的。

当车祸后何方说失去了记忆,罗婉以为他们是重新开始,其实何方从来没有忘记她,当然也没有忘记曾真,他之所以选择罗婉,是因为曾真给他的生活已让他厌烦,他觉得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重复,人的一生就像一个由无数个点串成的直线,毫无新奇,每天有的是各种各样的鸡毛蒜皮,各种争吵不休,而他是一个内心充满浪漫激情的人,觉得这样过一辈子无疑是白活一场,也许外遇就是寻找生活中新鲜感的必然之路。他讨厌平庸,却又无法传奇,所有的逃离都是白搭,像一条鱼,从一个池塘跳进另一个池塘,都是一潭死水,没有壮阔的波澜,没有奇异的海景,没有梦幻的龙宫。但在跳进去之前,鱼儿不会这样想,总误以为旁边的池塘是大海。所以与罗婉结婚以后,他发现生活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曾真的唠叨换成了罗婉的唠叨,鸡毛还是鸡毛,蒜皮还是蒜皮,平庸的争吵却换了一种吵法,曾经是节衣缩食的,如今的争吵却有些奢侈:二手的宝马,比别人晚买一天的lv,排队买的苹果6……

罗婉动了阑尾炎手术,还特地在朋友圈里发了照片,休病假的时候对何方说,我挨了你一刀痛得很,你得给我买一个lv,不能让我白挨。何方苦笑不得,却也满足了她,谁叫她撒娇的样子那么可爱呢?病假后第一天上班,罗婉背了新包姗姗去迟,虽然她七点钟就已经起了床,恨不能早餐都不吃就赶到办公室去。我想女人买了好看的新衣服,名贵的包包,漂亮的首饰,就像小孩子一般,有着一种特别想要炫耀的心理。记得小时候,每次妈妈给我买了新衣服,我就迫不及待的穿起来,走到邻居家给小伙伴看,看到他们围着我,眼中射出羡慕的光,嘴中发出啧啧的赞叹,即使碰到个别特爱嫉妒的,故意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都能让我感到从身心底里的满足,这种得意的感觉,远胜于漂亮衣服本身带给我的快乐。如果妈妈是在晚上拿出给我买的新衣,小伙伴早已经睡着,那这夜对我来说简直是煎熬。lv,那是品质的象征,是高雅的代名词,有几个女人不想拥有一个呢?难怪罗婉要炫耀,她想像着同事们羡慕的眼光,嫉妒的谈论,就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感觉。但她知道不能去早了,去早了谁会注意到你的包包呢?巨星总是最后一个出场,闪光的总在后面。她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去补签了一个到,这才来到办公室,可她发现自己还是太心急了,因为她们竟然全都还没有来。真是令人失望啊,那想像中如众星拱月的场面没有出现,迎接她的只有冷冷清清的静默,纵然你的肩头挎着lv。她们办公室几个都是女人,工作上的事情少得可怜,男人坐办公室喜欢喝茶看报纸,她们不喜欢喝茶,也不想看报,每天只是聊天打卦。那些国家大事与我们什么相干呢?与其关心领导人访俄访美,不如说说谁穿了一件新衣服,谁的老公又升职了,谁新做了一个头发,谁的孩子考试考了每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