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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Chapter 94(1 / 3)

有很多人你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却在你最措不及防的时候出现。

当你觉得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阻挡你追求幸福的脚步时,老天总是会狠狠地扇你一巴掌。

雾茫茫站在原地,就那么愣愣地看着程越。

曾经费尽全力去封闭的回忆,此刻就像冲破堤坝的洪水一般迅速将她淹没。

他们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

程越的家境条件非常一般,但他是个天才学霸,才小学六年级就曾经拿到过全国机器人创意设计大赛的铜奖,所以雾茫茫所在的中学专门给他开了入学绿灯。

雾茫茫那时候就是个中二的学渣,一心往太妹发展,反正她能打又有钱,在学校里很吃得开。

不过即使是小小的中学也有自己的江湖,雾茫茫一个初一的妹子自然还是干不过初三的大姐头。

那天晚上她别人堵在巷口时,程越就是那个驾着七彩祥云来救她的人。

刚刚青春萌动的雾茫茫,看着学习堪可封神,打架又同样帅气的程越,小女生的心一下就软成了糖泥。

那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雾茫茫虽然是有钱的大小姐,但是在程学霸面前是一点儿优势也没有的。

因为班上好几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女生都喜欢他。

而男生又比较晚熟,程越对女生是毫无心思的。

雾茫茫为了程越费尽了各种心思,很不容易才将座位换到他的身边,不过她自己是开不了口说喜欢的,而程越的课桌下面每天都能收到情书。

初中小女生的青春萌动丝毫不能小觑。

雾茫茫就每天偷看着程越,他看什么书她就看什么书,他去打篮球,她就在篮球场边上坐着给他加油,他喜欢玩机器人,她就买各种各样的机器人书,只为了希望有一天他能向她借阅。

全国开机器人展的时候,程越没有钱买机票去,雾茫茫就自己飞过去把所有能拍的照片都拍下来,传给程越看。

当时的感情真是干净纯粹又炙热得可怕。

不过即使这样,程越也没搭理雾茫茫。

他们关系的改变发生在雾茫茫初二时离家出走的那一天。

具体为什么离家出走,雾茫茫已经记不清楚了,但她却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的天气好像很冷,她拖着行李箱像只流浪的小狗般坐在学校对面的花坛边上。

她讨厌寒假,因为寒假就意味着她必须回家。

雾茫茫是在又冷又饿的时候被程越捡回他家去的。

程越家的房子是廉租房,他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十几年的积蓄存下来,也没能在本城买下一套房子。

雾茫茫还记得当时程越给她煮了一碗面,上面还盖了一个煎得黄灿灿的荷包蛋,非常漂亮。

雾茫茫一边掉眼泪一边吸着鼻子吃面。

“你不吃蛋吗?”程越问雾茫茫。

雾茫茫满脸通红地道:“我不吃溏心蛋的。”这就是富家小姐,离家出走饿得头晕眼花,也依然挑剔。

当时程越二话不说就将她剩下的那个荷包蛋夹过去两口就吃掉了。

大概是因为共同分享了一个蛋,就好像分享了彼此的口水,雾茫茫觉得他们的关系顿时就不一般了。

程越的脸在她的眼神里越变越红,到后来连耳朵都红了。

雾茫茫不记得当时程越是怎么说服自己的了,反正她乖乖地由着程越送了她回家。

其实现在想起来当时即使程越什么理由都不说,只要他开口,她就愿意听他的。

雾茫茫回到家时,家里除了佣人,家中主人居然都不知道她离家出走这件事。

雾茫茫自然彷徨、痛苦,可是那个寒假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小太阳。

雾茫茫每天都会在麦当劳等程越来给她讲题。

每次程越都会自己带一瓶水,坚决不肯喝她买的可乐,吃她买的汉堡,到后来雾茫茫自己也不买东西了,背一瓶矿泉水,两个人缩在麦当劳的角落里一起看书做题。

升初三的那个暑假,雾茫茫记得那天晚上星星特别亮,程越对她说:如果你想做我女朋友,就和我一起考上七中。

这之前雾茫茫从没想过要去读七中的,那是重点中学中的重点,升学率年年高居榜首,年级前十名几乎都可以报送国内一流大学。

而雾茫茫读的一向是私立校,考高中或者大学从来不在她们这群孩子的考虑范围。

但是为了能成为程越的女朋友,雾茫茫用了一年时间从学渣变成了学霸,和程越一起考上了七中。

爱情的力量,只要使对了方向,创造力是极端惊人的。

高中的女生虽然穿着颜色奇葩,样式老土的校服,但是青春的蜕变是任何人和事都无法阻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