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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终有一日(2 / 3)

片刻,云秀整理好衣服,“早烙晚烙都是烙,你们谁第一个上。”原本站在最前的讨喜的那个女子,这下开始往后躲,不过她没有逃过云秀的眼睛,“躲什么躲,就你了!”云秀指着讨喜的女子,立即就有黑衣人走上前,拽着讨喜的女子走向铁门里,女子挣扎着不愿意,黑衣人二话没说,就给了讨喜的女子一耳刮子,这下女子倒是安静了。

隔着不远的距离,大家就那样看着黑衣人从烧得正旺的火盆里,拿起镊子,夹起一块红色的铁块,扒开女子肩膀上的衣服,在女子瑟瑟发抖的时候,硬生生的将烧红了的铁块烙了上去,“啊”房间里立马传出女子撕裂般的哭喊声,所有人不禁捏了一把冷汗,接着一股烧焦了的烤肉般的气味混杂着空气传了过来,弄的凌儿一阵作呕。

讨喜的女子一下子就像苍桑了许多,忍着剧痛,一步一步缓慢的走回来。而那黑人男子则留在了那里,等着下一个女子的进入。云秀手指一伸,另一个女子便被后面的黑衣人拽了去,“不要,不要”看着火红铁块,女子连连求饶,但是哪容她逃脱,黑衣人二话没说,便一镊子伸了过去,“兹兹”的声响过后,女子昏倒在地。但马上被拽她去的黑衣人给拖了过来,云秀不耐烦的走过去,拔下一根簪子扎向女子的手指,手指立即有鲜血涌出,女子则又从这一番疼痛中大叫着苏醒过来。

余下的人看得更是一阵后怕了,这下轮到凌儿了。凌儿哆嗦的向房间走去,然后自觉地扒开衣服,等着那一刻的到来。丽宛没有想到,刚才还娇娇弱弱的凌儿这下倒是变得勇敢了,也许是知道怎么也逃脱不了吧。“啊”又是一声惨叫,丽宛就那样看着凌儿,平滑的后背上一块枚红色的印记“突”地生了出来,再看着凌儿步伐蹒跚的走过来,丽宛便也同时走过去,在凌儿快要跌倒的时候适时的扶了她一把,“小心”,凌儿点点头,看着丽宛走向火盆。

这一烙印下去,自己就是沐亲王的人了。从此,和周暮就真的是山水不相逢。就算相逢,恐怕看到这个烙印,他们之间也什么也不会发生了。而且,此后,自己跟任何人都不可能再有什么了吧。丽宛将衣服往下一拉,露出后背,在“兹兹”的剧痛下,闭上眼睛,一行清泪落下,她将永远背负着这份沉重一步一屈的走着,只能像悬崖边不再年轻不再雄壮有些飞不动了的老鹰,向前向前,不能退后,退后就是万丈深渊!

嘴唇被牙齿咬出血来,丽宛也终是没有叫出声来。忍受着这份剧痛,将衣服整理好,一步步的往回走。脸上的清泪被尽数擦干,以后,她佟丽宛,流的只有血,也只能是血!

而那带着“沐”字的枚红色的烙印就那样定格在她的背上,与她整个人融为一体。这个不曾谋面的沐亲王带给她的伤害,如果有一天她有机会报,那么她一定也要他尝尝这在人身上活活的被烧焦烤肉般的痛楚。

(三):

那样的女子,她的一生。绝不可能那么平凡,注定有一天要登上筑台之巅的。

经过云秀身边的时候,云秀不免对丽宛多看了一眼,在剧痛面前,一声不吭,要么就是死撑,要么就是这个女子忍耐力超于常人。如果是第二种,那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个女子将来,前途可观。她就要多留意下了。

“你没事吧?”刚走回人群,凌儿便关切的问道,虽然语气有些无力,“没事,我还好。”丽宛给了凌儿一个放心的眼神,凌儿这才点点头,两个人彼此相扶着,看着一个又一个的女子颤抖的走进去,缓慢的走出来,直到大家的背上都烙印上了同一个标记。

“先苦后甜,你们已经尝到了苦,现在也该享受一下甜的滋味了。跟我来吧。”云秀说着,难得一见的严肃脸面上浮现出一点平和之色,大家听到这句话,心里也好受了点,感觉身上的痛也似乎少了一份,有些期待的,紧紧跟上云秀,朝着牢房外走去。

如果你没有体验过暗无天日,不见阳光的日子,那么你无法体会再见阳光,在阳光下面,就算是走走,都无比畅快的感觉。现在,丽宛一行人就是这样。重见天日的快感笼罩在她们每个略带笑脸的人的头上,不远处,几辆马车静候着她们,虽然不像一些达官贵人的马车那么奢华,但是,到底是沐亲王府准备的,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比起一般的马车,还是好很多。而丽宛,从来不曾做过那么好的马车,别说这马车了,她从小到大,甚至连马车都没有做过。这直接导致丽宛在上马车的时候,不知道如何是好。

凌儿见此,在丽宛耳边轻声的说“看到旁边那个黄皮做的像套索的布扣没,踩着它就上去了。丽宛这才照做着上了马,并不忘了在凌儿上来时,拉了凌儿一把。每辆马车里做三个人,丽宛和凌儿以及一个穿挑丝双巢云雁装的女子同车,看女子的穿着打扮,应该在这之前,生活的还不错。不过女子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冷淡,但这并不影响凌儿向她打招呼,“我叫凌儿,她叫丽宛,你叫什么?”

女子这才正眼看了凌儿和丽宛一眼,“应雪。”

“应雪?好好听的名字啊。”凌儿忍不住嚷嚷着,“对吧,丽宛。”

“恩恩,的确是个好名字。”应雪一张冷淡的脸上这才有了点色彩,带着轻微的羞色。

一直到马车到了目的地也没在说话,一路上凌儿和丽宛倒是闲扯了不少,主要是凌儿。

下了马车,到达的是县衙。大伙看着县衙大门,然后听云秀道“明日,你们就将与县衙里已经到了的,朝廷从四处挑选出来的宫女一并入宫。学习宫规宫仪,然后经过考核,再分配到各宫里做事。从你们踏进这门之后,你们的一言一行都有人看在眼里。如果谁想逃跑,或者有什么不轨之心。自会有人收拾你们。”云秀的话说的很隐晦,但是个中意思大家都明白。“好了,时候了,进去吧。”

于是一群人这才走了进去,进了一个大殿,里面都是从各地选来的宫女,如果说三年一次的选秀,秀女们都是人才济济的话,那今年这选宫女的势头和排场也就可赶往年的选秀了。新皇刚登基不久,内宫各位虚以待位,这选秀又是三年一次,时间上就隔了几年。所以一些急功近利的人,为了尽早争取到荣华富贵。不惜将自己的女儿以宫女的身份送进宫,只希望那天女儿能被皇上看中,承蒙圣恩,一朝飞凰腾达。所以今日的大殿上群芳翡翠,不知情的往这里一看,恐怕真以为是选秀的日子又到了。

大殿外,一个捕快装扮的男子往殿里看了两眼,然后愤愤离去。

殿里待选宫女互相交谈着,无非就是谈谈家常什么的,丽宛一行人也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下午的时间就在彼此闲话家常中过去了,直到有姑姑来传膳。吃过饭之后也就是安排房间,休息了。

第二天,当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房间的时候,大家已经按照吩咐着装完毕。同样的对襟羽纱衣裳,下身配一件宫缎素雪娟裙。但是穿在各人的身上,所传达出来的效果却是各不相同。

“丽宛,你真好看。”凌儿啧啧称道,丽宛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一笑,但是这笑就足以让有些女子如看眼中钉,肉中刺了。

另一边,周暮刚忙完大哥的婚礼,就被好友林枫拉到了一边。

“这不可能,我不相信。丽宛她不会这样的,我这两天只是忙于大哥的婚礼,没有见她,我相信她知道了会理解的。不可能像你所说的,不可能,我这就去怡春院找她。”说着周暮便要向怡春院走去,林枫一把抓住周暮“兄弟,别傻了。就算你要去,也不是去怡春院,走,跟我走,现在她们差不多也要被护送进宫了。在大街上就可以看到,到时候你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了。”周暮定定的看着林枫,这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他跟丽宛的事他也只告诉过他一人。并且曾经引荐过他们认识,林枫是不会骗他的,也不会认错人的,难道……

通向皇宫的大道上被老百姓们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中间自然开出一条道来给宫女们过,周暮和林枫使了点银子才挤到最前排。

“来了,来了。”不知道人群中,谁喊了一声,大伙的目光便都投向左边长长的走道上。只见穿着对襟纱衣裳和宫缎素雪娟裙的宫女撑一把绿色的遮阳伞徐徐走来,蓝天白云下,一群着白色服装的女子就像迎春而开的山芙蓉,美得不食人间烟火。

而走在最前面的,唯一一个撑红色遮阳伞的女子,娥眉轻描,脂粉微施,高高挽起的云髻下,一张精巧的小脸显现出来,皮肤若雪,眼眸如星般璀璨,仿佛是从画里面走出来的俏佳人,灼灼其华,人间罕见。如果说将身后撑绿伞的女子们比作迎春而开的山芙蓉,那么她就是山芙蓉里的曼珠沙华,就像那花的寓意一样,天上的花,纯洁而又柔软,见此花者,恶意尽除。白如雪,清如净。不染凡尘,未经烟火。

而这个撑红伞的女子,细看之下,认识她的人无一不把肠子悔青。这就是那个平日里他们连正眼也不看一下的穷困潦倒的孤女吗?这就是在怡春院洗了那么多年脏衣服的女子吗?这就是那个在秦淮河边被丢弃的女婴吗?原来她已经长成这副模样,动若倾城。稍加粉黛,稍加打扮,便可惊艳满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