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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调酒师凝月(1 / 2)

["对于一个资深酒鬼来说,酒可不仅仅是种解馋的东西,更是一种需要细细品味去享受的东西。这心态大抵就跟美食大豪不屑于粗茶淡饭,风流浪子不屑于庸脂俗粉一样。

在那个天下第一酒鬼青衣的调教下,如今俨然已是天下第二酒鬼的天儿,早已对松上春自家酿的米酒失望透顶了,连着喝了几天,感觉一嘴苦涩之味。一番打听后,他知道了这月牙城中有一家很出名的酒馆,一家名叫做失落的酒馆。据说,里面的老板不光人长得美,调出来的酒更美。附近的阔少显贵都对这家酒馆趋之若鹜,当然,一半是冲着酒去的,另一半是冲着人去的。

一般像这种既有美酒,又有美人的地方,消费肯定不会低。天儿不是什么富人,不过幸运的是他有一位富人叔叔,更幸运的是这位富人叔叔也好酒。所以,当他得知这个消息后,与喀秋莎两人欣然前往了这家叫做失落的酒馆。

......

月牙城中心的官道之上,又恢复了昔日繁华热闹的景象。两旁商铺林立,人头攒动。官道附近拐进去有一条小街,在这条看起来并不是很起眼的小街之上,却有一家月牙城最为驰名的酒馆。

天儿与喀秋莎走进这家酒馆。由于是白天,来喝酒的人并不多,稀稀拉拉地散坐在酒馆的各处角落。男人大多喜欢选择晚上喝酒,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晚上喝醉了可以做许多光天化日下不能做的事情。

这家酒馆装饰得并不富丽堂皇,却让人看着别有一番清雅之味。进门靠右手边不远处有一个调酒的吧台,吧台后面的墙壁上,挂满了各式简雅脱俗的山水之画。光看这些意境悠远的山水画,会让人觉得这并不是一个饮酒作乐的寻欢之地,反倒更像是一个文人墨客们附庸风雅之地。(虽然文人墨客的附庸风雅大部分时候也只是饮酒作乐,但身份不同,同样的举动意义也就显得不同了。就好像普通青年骑单车是艰苦,高富帅骑单车就是浪漫一样。)

吧台前,一名身穿纯白古典长裙的女子正聚精会神地调着酒,一头绸缎般洁亮黑发垂至腰际。脸上未施粉黛,却让人一眼便觉得端庄圣洁,犹如女神一般。

那白裙女子发现了门口的天儿与喀秋莎,露出一个甜美笑容:“两位好面生,是来喝酒的?”

喀秋莎负手朗朗笑道:“怎么?这里除了酒,难道还有其他值得让人流连忘返的东西?”

天儿与喀秋莎来到吧台之前坐下,白裙女子留意观察了两人几眼,脸上笑容未减:“我是这里的老板,叫凝月。不知两位要喝点什么酒?”

“喝酒之前,我倒先有个问题。”喀秋莎环视酒馆一圈,“为什么如此别致的一个酒馆,却要取失落这样一个忧伤的名字。”

凝月摆弄着手中的酒杯:“到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失落了某样东西才会来买醉。或许是感情,或许是名利,又或许是希望。不过,不论他们失落的是何物,等他们走出这里的时候,就都会再多失落一样东西。两位觉得会是什么?”

“金币?”这样的问题,当然难不倒聪明的喀秋莎。

“不错。”凝月将两杯调好的酒放在天儿与喀秋莎身前,巧笑嫣然。“两位可以尝尝,小女子调的这杯酒,是否对得起两位失落的金币。”

天儿看着杯中还在缓缓转动的金黄色酒液,摸了摸鼻子:“看来,我会是从这儿出门之后,第一个没有失落金币的人了。我没钱,不过我这位叔叔有的是钱。对他来说,多失落一些也无妨。”说完,他端起酒杯细细品了一口。

天儿一口喝完,露出几分赞叹的神色:“不错,果酒的甘甜,与麦酒的香醇调和得恰到好处,原料也都是上上之品。只可惜,烈性稍欠了几分,不太适合我喝。就这一杯,可值一百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