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游戏 女生 其他
首页

第二辑 蜜色黄昏(1 / 3)

第一节 蜜色黄昏

如果马会开口说话,吐露的必是诗一般的柔情,关于河流、草地和郭日郭山那面的马们的爱情。我曾经看过两匹马在夕阳的草场上漫游、吃草,然后交颈伫立,蜜汁一样的暮色流淌在它们饱满的肢体上。

从东村回来的路上,我突然看到夕阳中的胡四台村像油画一般典雅。

那些破烂的房屋全都穿上了镀金的衣服,静悄悄地站在白杨树边,温柔或许还可以说成羞怯。村边的湖泊热烈地盛满西天的堂皇,连鸭子也不敢下去嬉戏了。那条在绿草中露出难看的白色的公路,也变成暖色,像爬满橙色的小甲虫。色·拉西平时遭人讥笑的土屋也显出了艺术情调,屋檐探出的椽木如镀上一层铜色,屋顶的青草左右摇晃,像为羊圈里仅有的两只羊表演土风舞。此时正宜有一支四重奏乐队,比如“塔卡斯”,坐在村口演奏一支雅致深婉的曲子,鲍罗丁或斯美唐纳。

在余晖下面,白杨树不再是那个朴素的、穿着补丁衣服的牧羊人,而变成深情脉脉的少妇,丰盛的枝叶如眼波烁烁,树身如滚烫的面庞。在黄昏中,村里的屋舍草木都成了准备外出约会的盛装的情人。湖泊要和蓝紫色的晚霞约会,杨树和被鬃发遮住眼睛的白马约会,色·拉西家里那头白肚皮的小毛驴要和谁约会呢?它总站在栅栏里向公路那边遥望,每当开过一台拖拉机,它的耳朵就像劈叉一样变成平的。

岗根·哈日阿像雕像一样站在门口,这是我堂兄为了比赛而买的一匹洋马。高脚丰臀和微翘的尾巴,使它的动作像舞蹈一样轻佻。岗根·哈日阿从不套车干活儿,尽最大的力量高昂着头,削尖的、血管密布的耳朵精巧警觉。它的眼睛如纯黑的水晶,雅净而无尘。我觉得,马比其它动物都更像雕塑,好像保持着从汉朝时的姿势,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凸现分明,使人忍不住想摸一摸它宽厚的脖颈。在晚风里,马转过头来的神态,最让人心动,未剪的鬃发在风中披纷,它的聪慧的眼里似有无限心事。

如果马会开口说话,吐露的必是诗一般的柔情,关于河流、草地和郭日郭山那边的马们的爱情。我曾经看过两匹马在夕阳的草场上漫游、吃草,然后交颈伫立,蜜汁一样的暮色流淌在它们饱满的肢体上。

第二节 羊的样子

“泉水捧着鹿的嘴唇……”这句诗令人动心。在胡四台,雨后或黄昏的时候,我看到了几十或上百个清盈盈的水泡子小心捧着羊的嘴。

羊从远方归来,它们像孩子一样,累了,进家先找水喝。沙黄色干涸的马车道划开草场,贴满牛粪的篱笆边上,狗不停地摇尾巴:这就是胡四台村。卷毛的绵羊站在水泡子前,低头饮水,天上的云彩以为它们在照镜子,我看到羊的嘴唇在水里轻轻搅动。即使饮水,羊仍小心。它粉色的嘴巴一生都在寻觅干净的鲜草。

然而见到羊,无端地,心里会生添怜意。当羊孤零零地站立一厢时,像带着哀伤,它仿佛知道自己的宿命。在动物里,羊是温驯的物种之一,似乎想以自己的谨小慎微赎罪,期望某一天执刀的人走过来时会手软。同样是即将赴死的生灵,猪的思绪完全被忙碌、肮脏与浑浑噩噩的日子缠住了,这一切它享受不尽,因而无暇计较未来。牛勇猛,也有几分天真。它知道早晚会死掉,但不见得被屠杀。当太阳升起,绿树和远山的轮廓渐渐清晰的时候,空气中的草香让牛晕眩,完全不相信自己会被杀掉这件事。吃草吧,连同清凉的露珠。动物学家统计:牛的寿命为二十五年,羊十五年,猪二十年,鸡二十年,鹰一百年。这种统计如同在理论上人寿命可达一百五十年一样,永无兑现。本来牛羊可以活到寿限,它们并非像人那样七情六欲破坏了健康。在人看来,牛羊仅仅作为人类的蛋白质资源而存在着。屠夫也从不计算它们是否到了寿限——像人类离退休那样有准确的档案依据。时至某日,它们整齐受戮,最后“上桌”。如果牲畜也经常进城,看到橱窗或商店里的汉堡、香肠和牛排之后,会整夜地睡不好觉,甚至自杀,像上千只的鲸鱼自杀一样。另一些思路较宽的动物可以这样安慰自己:那些悬于铁钩上带肋的红肉,在馅饼里和葱蒜杂掺一处的碎肉,皆为人肉。因为人是这样的多,又如此不通情理,他们自相残食。这样想着,睡了,后来有鼾。

“众生”是释迦牟尼常常使用的一个词。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指的是人或动物、昆虫。一次,如此念头被某位大德劈头问住:你怎么知道“众生”仅为鸟兽虫鱼与人类?你在哪里看到佛这样说法?我不解,“众生”到底是什么呢?佛经里有一段话:“众生皆有佛性,只是尔等顽固不化。”所谓“不化”即不觉悟,因而难脱苦海。后来获知,“众生”还包括草木稼蔬,包括你无法用肉眼看见的小生灵。譬如弘一法师上座时把垫子抖一抖,免得坐在看不见的小虫身上。可知,墙角的草每一株都挺拔翠绿,青蛙鼓腹而鸣,小腻虫背剪淡绿的双翅,满心欢喜地向树枝高处攀登,这是因为“众生皆有佛性”。即知,“佛性”是一种共生的权利,而“不化”乃是不懂得与众生平等。若以平等的眼光互观,庶几近于佛门的慈悲。

乡村的道上,羊整齐站在一边,给汽车、马车让路。吃草时,它偶尔抬起头“咩”的一声,其音悲戚。如果仔细观察羊瘦削的脸,无神的眼睛,大约要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牲灵“命不好”。时常是微笑着的丰子恺先生曾愤怒指斥将众羊引入屠宰厂的头羊是“羊奸”。虽然在利刃下,“羊奸”也未免刑。黄永玉说:“羊,一生谨慎,是怕弄破别人的大衣。”当此物成为“别人的大衣”时,羊早已经过血刃封喉的大限了。但在有生之年,仍然小心翼翼,包括走在血水满地的屠宰厂的车间里。既然早晚会变成“别人的大衣”,羊们何不痛快一番,如花果山的众猴,上蹿下跳,惊天动地,甚至穿着别人的大衣“跳进泥坑里滚上一滚。然而不能,羊就是羊,除非给它”克隆“一些猛兽的基因。马克·夏加尔是我深爱的俄裔画家。在他笔下,山羊是新娘,山羊穿着儿童的裤子出席音乐会。在《我和我的村庄》中,农夫荷锄而归,童话式的屋舍隐于夜色,鲜花和教堂以及挤奶的乡村姑娘被点缀在父亲和山羊的相互凝视中。山羊眼睛黑而亮,微张的嘴唇似乎在小声唱歌。夏加尔常常画到羊,它像马友友一样拉大提琴,或者在脊背铺上鲜花的褥子,把梦中的姑娘驮到河边。旅居法国圣保罗德旺斯的夏加尔在一幅画中,画了挤奶的女人和乡村之后,仍然难释乡愁,又画了一只温柔的手抚摸画面,这手竟长了七个指头,摸不够。在火光冲天、到处是死亡和哭泣的《战争》中,一只巨大的白羊象征和平。在《孤独》里,与一个痛苦的人相对着的,是一位天使和微笑的山羊。夏加尔画出了羊的纯洁,像鸟、蜜蜂一样,羊是生活在我们这个俗世的天使之一,尽管它常常是悲哀的。在汉字源流里,羊与”美“相关,又与”吉“有关,如汉瓦当之”大吉羊。从夏加尔二十七岁离开彼得堡之后七十年的时光里,在这位天真的、从未放弃理想的犹太老人的心中,羊成了俄罗斯故乡的象征。在大人物中,正如有人相貌似鹰,如叶利钦;像豹,如萨达姆;也有人像山羊,如安南,如受到中国人民包括儿童尊敬的越南老伯胡志明。宁静如羊的人,同样以钢铁的意志,带领人们走向胜利与和平。

城里很少见到羊。我见过的一次是在太原街北面的一家餐馆前。几只羊被人从卡车上卸下来,其中一只,碎步走到健壮的厨工面前,前腿一弯跪了下来。羊给人下跪,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一幕。另两只羊也随之跪下。厨工飞脚踢在羊肋上,骂了一句。羊哀哀叫唤,声音拖得很长,极其凄怆。有人捉住羊后腿,拖进屋里,门楣上的彩匾写着“天天活羊”。

后来,我看到“天天活羊”或“现杀活狗”这样的招牌就想起给人下跪的羊,它低着头,哀告。到街里办什么事的时候,我尽量不走那条道,即使有人用“你难道没吃过羊肉吗”这样的训词来讥刺我。此时,我欣慰于胡四台满山遍野的羊,自由嚼着青草和小花,泉水捧起它们粉红的嘴唇。诗写得多好,诗中还说“青草抱住了山冈”,“在背风处,我靠回忆朋友的脸来取暖”。还有一首诗写道,“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这些诗,仿佛是为羊而作的。

第三节 雪地篝火

我想起以前在雪地燃起一堆篝火,离林子不远。

那时节,在做一件什么事情已经忘记了。燃篝火是在事情的开始,也许是结束之后或中间,但这与雪和火无关。

天空郁郁地降雪,开始是小星雪,东西不定,像密探,像飞蛾,像悲凉的二胡曲过门前扬琴的细碎点拂。散雪试探着落在河岸的鹅卵石上,落在荒地如弃尸般倒伏的衰草的茎叶上,落在我脸上甚至凝不成一滴露水。

我坐在杨树的树桩上,看天空越发阴沉的脸色。雪成片儿了,急急而降,像幕侧有梆子骤催。鹅毛雪应该是这样,使人看不出十米外的景物,邮票大的雪片一片追着一片,飞钻入地,像抢什么东西。不知一片雪由天而落需要多少时间。地面白了,因而不荒凉。树枝分叉的角度间也垛着雪。秋天翻过的耕地,如半尺高的白浪头。

我到林里拣干柴火,找一处开阔地拢火。我把皮袄脱下来当扫帚清理一块地,掏出兜里的废纸引火。初,火胆小,不敢燃烧,经我煽动鼓吹,慢慢烧起来。干柴火剥剥响几声,火苗袅娜扭捏,似乎于雪天有什么不妥。火苗的腰身像印度人笛声下的蛇一样妙曼低迴,我不断扔干柴,火像集体像合唱一样坦荡地烧起来,庄严典雅。

在篝火的上空,仿佛有一个拱形的金钟罩,把雪隔开了,急箭似的雪片仿佛落不到这座火宫殿上。我默默看着火,透过火的舞蹈竟看不到雪的身影了,如同透过雪的身影看不到树林的背景。

想起一位法国人说的话:“火苗总是背对着我。”当你在野外观察篝火时,的确觉得火苗是背对着你。它们手拉手跳呼啦圈舞,最得意那束火苗扭着颈子。

篝火不时坍下来,炭红的树枝挂一层薄灰。火堆边缘的泥土融化了,黑黑的如感动的面孔。土地也许认为春天来了,因而苏醒,用潮湿的眼睛看我。

黑湿的土地和雪形成圆的边缘,彼此不进不退。我的篝火仍然不知深浅地高扬,它们也许幻想可以把雪止住吧。

在火周围,雪片仍然肃穆降落,仿佛问题很严重了。虽然惹不起火,但该下还是要下。那些不幸跳入火里的雪片,是惊是喜呢?但雪们谁也没想到这时候大地上竟有一堆火。那时,我穿着白茬羊皮坎肩,腰扎草绳,坎肩里是志愿军式的绗竖线军棉袄。我坐在树桩上,用木棍扒拉着篝火,也许在想家,也许在揣测爱情。总之,我现在已经忘了,那是知青时候的事。

火势弱了,火苗一跳一跳。雪片压下来,落在炭上遂成黑点,伴着微小的声音。我懒得再去弄柴火。雪最后把灰烬覆盖,一切归于平静。

往回走的时候,我发现雪已掩没了大头鞋。抬眼,身后不冻的茫古木郭勒河在夹雪的两岸流成了黑色,它沉缓涌流,间或浮溢白雾,仍有广大的悲凉。

许多年之后,在办公桌前填什么表时,面对“业绩、贡献”一栏,我真想填上“在雪地上点起一堆篝火”。

下雪时,我仍有这样一种梦想。

第四节 摇篮

在内蒙古牧区,家家顶棚下面吊着一个摇篮。有的摇篮用了好几代。想到壮硕如熊的男主人曾在其中酣睡,想笑。然而,得知颤巍巍的老者也曾经是摇篮的主人时,便要生出敬意。

和“摇篮”同样发出悠远意味的另一个词是“襁褓,”它是包裹婴儿的被子,是诞生者光鲜的皮肤第一次接触到的布。然而“襁褓”很少被保存下来作为纪念,更不会像摇篮这样诗意地吊到顶棚。

如果一个成年人能够不时地看到摇篮——降生于世的最初的领地,会感到“成长”一词里托举着多么深远的含义。在牧区,有的人家孩子大了,摇篮里会装着一些平日不用的什物。一次,我在亲戚家的摇篮里看到了一本蒙古文的《红旗》杂志。

人的一生,想找到一个阶段式的象征不太容易。现代人惯常的纪念方式是照片,但照片仍是一种媒介,而并非事物本身。那些在生的道路上的伴随物,大多随风而逝。有时候,当人想检视走过的路时,不免茫然,因为手里找不到可以把握的历史。而历史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大多只是一条红领巾,一截铅笔,一只球拍或其他的什么。

那么,一个家庭里再没有比拥有一只摇篮更令人倾心的物品了。如果一只摇篮中躺过祖孙三代人,此物已近神圣了。如果以摇篮为题作诗,第一句多半是: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如果把摇篮比作一个桥,这一边是孩子,那一边则是母亲。母亲的手一直在摇篮上摇啊,摇。摇篮内外是孩子的笑脸和母亲的眼睛。它又与音乐相连。无论是舒曼或印尼巴厘岛的民歌,都是音乐史上的珍宝。它们的风格,无例外地弥漫着静谧的柔情。这是母亲传给孩子的第一个信息:

这世界原本是安宁的。

如同众生原本是娇嫩的婴儿,摇篮原本是青青的柳条。

第五节 风

如果世上有一双抚爱的巨手,那必是草原上透明的风。

风是草原自由的子孙,它追随着马群、草场、炊烟和歌唱的女人。在塞上,风的强劲会让初来的人惊讶。倘若你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会看到低伏的绿草像千万条闪光的蛇在爬行,仿佛拥向一处渴饮的岸。这是风,然而蓝天明净无尘,阳光仍然直射下来,所有的云都在天边午睡。这是一场感受不到的哗变。在风中,草叶笔直地向前冲去,你感到它们会像暴躁的油画家的笔触,一笔、一笔,毫不犹疑,绿的边缘带着刺眼的白光。

风就是这样抚爱着草叶。蒙古人的一切都在这些柔软的草叶的推举下变成久远的生活。没有草,就没有蒙古包、勒勒车和木碗里面的粮食。因此,“嘎达梅林”所回环祷唱的歌词,其实只有一句话:土地。每天,土地被风无数次地丈量过,然后传到牧马人的耳边。

到了夏季,在流水一般的风里,才会看到马的俊美。马群像飞矢一样从眼前穿过时,尾鬃飘散如帜,好像系在马身的白绸、黑绸。而这样的风中,竟看不到花朵摇摆,也许它们太矮了,只是微微颤着,使劲张开五片或六片的花瓣。在风里,姑娘的蒙古袍飘飘翻飞,仿佛有一只手拽她去山那边的草场。这时,会看出蒙古袍的美丽,由于风,它在苍茫的草地上抖搂亮丽。而姑娘的腰身也像在水里一般鲜明。

背手的老汉前倾着身子勉力行进,这是草原上最熟悉的身影。外人不明白在清和天气,他走得何以如同风中跋涉。风,透明的风吹在老汉脸上,似乎要把皱纹散开,把灰色的八撇胡子吹成小鸟的翅膀。

在这样的风里,河流仍然徐徐而流,只是水面碎了,反映不出对岸的柳树。百灵鸟像子弹一样“嗖”地射向天空,然后直上直下与风嬉戏,接着落在草丛里歌唱。它们从来都是逆风而翔,歌声传得很远。

第六节 草

北地,当冻土显露黑色,微微有一些潮湿的时候,土仍然坚硬,而草芽已经钻出来了。人实在无法想象,柔软像纸一样的草,怎么能钻透泥土的封锁;无法想象水洗过一样新鲜的草,是怎样度过漫长的冬天的。

草在生出的时候,抱紧身体,宛如一根针,好像对土地恳求:我不会占太多的地方。而它出生的土地,总是黑黑的,这是草的产床。黑色总是令人感动,好像泪水盈满了土地的眼眶。草是绿色的火,在风和雨水里扩展。一丛,一丛,它们在不觉中连成一片。在草的生命辞典里,没有自杀、颓唐、孤独、清高这些词语,它们尽最大的努力活着,日日夜夜。长长的绿袖子密密麻麻地写着:生长。青草出生的土地,散发着草的汗香。

惠特曼说,草“是一种统一的象形文字,它的意思乃是:在宽广的地方和狭窄的地方都一样发芽,在黑人和白人中都一样生长”。面对着草,能体会出谦卑的力量、贫贱的力量、民主的力量。这些观念像草一样,在静默中,分分秒秒都在生长。

“现在,它对于我,好像是坟墓中的未曾修剪的美丽的头发。”惠特曼说。我想起齐白石在晚年也说过:“让我的坟头青草茂盛。”这句话同样是一句诗。他们——这些洞悉人生的艺术大师,都穿越了生死之门,看到了草的生生不息。坟上青草,是生与死的美丽的结合。齐白石宁静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仿佛看到了自己墓边的绿意绵绵,而把死已然忘记了。如惠特曼说的“这最小的幼芽显示出实际上并无所谓死……生一出现,死就不复存在了”。

惠特曼的诗中无数次出现过草,而且他的“话语像草一样朴实”。在他笔下,在密西西比、棉田黑奴、巴门诺克、精神、流动、气概这些汹涌的词汇中,有蓬勃的草叶长出来,缠绕着这些词,如同花环,散发芳香。

第七节 乡居

在门前拴一匹马,是何等气派。而这在乡间才会成为可能。

白马伫立门前,阳光洒在身上,好像在揣摩一天的农事。黎明,家里人把门打开,传出许多喧哗,炊烟、吆喝、柴草在锅下的毕剥,如此正规地揭开一天的序幕。

在胡四台九月的早晨,我堂兄拎来一桶清亮的井水,饮马。他用刷子耐心地刷着白马的脖颈和臀部。马的筋肉在皮下舒服地弹跳。我嫂子打开鸭栏,鸭子像网中的银鱼一样飞泻入塘。猫蹲在窗台,默不作声地看着这一切。

这时,孩子们在门前次第出现。他们龌龊、懒散、揉着眼睛,刚刚醒来就互相指责。摇着尾巴的狗,急匆匆地进屋并跑出来。

一个乡间的家展示的活力让人羡慕。就是说,当人的身影在动物们中间交错闪映时,才觉出家的丰足。所谓人丁兴旺并非是一张挨一张的人的面孔,还有动物——也是家的成员,还有树木和天气。

堂兄拎着钉着铜钉的鞍鞯走过来时,白马竖起耳朵,它的眼神俊美,睫毛遮映着亮晶晶的眸子。风吹过,钻天杨哗然细语,露出绿叶背面的浅灰。而窗下骤起尖叫,这是我嫂子抓住一个孩子为他洗脸。这尖叫仿佛受到了屠杀。

孩子被洗净手脸,反变得怯生生的,茫然注视着母鸡啄食。瘫痪的大伯颤抖的低音从后屋传出——

“酒啊,我要酒……”

在这样的早晨,喧哗很快转移到餐桌上。在炒米、茶、玉米饼子、酸奶和粥之上,笼罩一片稀哩唿噜震天的吃饭声,争吵又在孩子中间发生。饭后,男人到草场去,女人收拾碗筷并打孩子,阳光已经斜着照在墙上装满合影小照片的镜框上面。

我看到这些,看到堂兄骑在马上走远,看到嫂子扬玉米粒的手在空中松开,鸭群优美地攒集岸边的时候,感到创造一个家多么艰辛,又多么诗意,满足感从四处包围过来。难怪我大伯即使在早上也以低沉的喉音呼叫——

“酒啊,我要酒……”

在乡间,家的概念被融化在草木牛羊之间,丰饶无尽。

第八节 干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