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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4)(1 / 1)

接下来的日子里,于梓良每次经过女生宿舍时,都会产生一种错觉,周晓雪正站在三楼的窗口向他打招呼,校园里的每个角落都会响起她的欢声笑语。然而他清楚,那个熟悉的身影再也不可能出现了。得到后再失去的痛楚远胜于从未拥有过,如果不曾相恋,那么自然不用品尝失恋的悲伤;但当初不让他和晓雪相恋,又如何做得到?

无论如何,生活还将一如既往地持续。

仿佛昨日才踏入学校大门,转眼已是大三了。没有了爱情的滋润,梓良似乎失去了学习的动力。老师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讲解,他却发起了呆。在宿舍里,他也变得郁郁寡欢,很少参与室友们的谈话。

“梓良,你咋了?”迟子问。

见梓良没反应,亮子搭讪道:“还能咋的,他的初恋情人走了,他能不伤心么?”

迟子说:“你说的是那个周晓雪吧,她走了不快都半年了吗,梓良这伤的是哪门子心?”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呀,朝秦暮楚的,梓良可是重情重义之人哟。”

迟子劝慰道:“梓良,你就别耷拉着脸了,不就女人嘛,哥们给你介绍。我们社团新招了一批女生,我帮你物色物色,里面肯定有适合你的……”

于梓良想安静一会,离开宿舍楼,朝校门口走去。他喜欢去散步,坐在校门口的花岗石上,洗得发了白的牛仔裤,可以随地而坐。只有在此时,他才得以片刻的安宁,才能真实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在此之间,他和班里一位叫葛晨的四川男孩成为了好朋友。毕业后,他俩各分东西,可冥冥之中有股神秘的力量使他们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是命运之神的安排,谁也无法预知与窥测。

广场很宽阔,可以看到整片天空,思维变得宽阔起来。他曾无数次步行在绍兴的那些小弄堂里,抬头看到的是一截狭隘的天,心情压抑到无法排遣。在家时他养成了晚饭后散步的习惯,小河边,水库旁,田野上,有几条路走了十几年,与它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他和周晓雪恋爱时,也常常去南大门散步,就是在那条简易马路上,梓良开始了他的初恋。

大部分同学买了电脑,寝室变成了网吧,同学们窝在臭气熏天的“猪圈”里,没日没夜地陪伴在机器旁。男生们将它当成游戏机,女生们将它当成影碟机。周围的人都拿着父母的血汗钱尽情地挥霍青春,每当躺在床上时,于梓良透过窗子仰望漫天星辰,总是在不停地拷问自己,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自己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他对文学表现出了一种痴迷,哪天不读几页世界名著就睡不着觉,从图书馆借来一叠叠厚厚的文学作品,窝在宿舍里狼吞虎咽地读着。在没有周晓雪的日子里,书籍成了他最大的慰藉。他开始写一些小随笔,投给校报,竟然接二连三地登了出来。大家都知道土木系出了个叫于梓良的才子,那些低年级的女生蜂拥而来,都想一睹他的尊荣。

迟子常开玩笑道:“梓良,如果我有你这样的才华,那么我的泡妞事业就锦上添花了。”

亮子要追一位会计系的女生,竟然也请他帮忙写情书。

一天,孙一凡说:“梓良,我觉得你可以开个博客,那样你的文字就能被更多人欣赏到。”

于梓良说:“我又不是什么名人,开啥博客呀!”

“谁说非得名人才能开博客,很多所谓的名人写的东西都是在哗众取宠,而你却是真情流露的。在这个浮华的网络世界里,你的文章肯定会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我个人认为,你写的一点都不比郭敬明差。”

梓良说:“瞧你说的,那我试试吧。”

他很快注册了博客,从此,每天夜里,当别人在娱乐时,他在电脑前仔细构思,然后手指在键盘上飞速地敲击。他的书架上摆了许多名家著作,既然没有名师指点,那么就自学成材吧。他把对生活的感悟编织成一篇篇生动的文字,认真地经营着一亩三分地。

他不奢望能成为什么作家,只是凭心而写,纯粹想用文字记录下流逝的青春。当然,他写的全是一些琐事,从不奢求会有读者来捧他的场。奇怪的是,他那一篇篇感情充沛的博文竟然引来了许多网友,上至七十多岁的退休干部,下至十来岁的小学生,都成了他忠实的粉丝。

于梓良大概不知道,他的粉丝中有一个叫章锦怡的女生吧?